为什么说 网络小说是一种商业化写作?其商业化运作成功吗?
我们说网络小说是一种商业化写作,是基于它的商业属性而言。同属于文学的范畴,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有许多共通之处,它们都是通过艺术创作的手段,用文字作为载体,构造出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完整故事。这些作品都是对现实生活的再现与反映,也含有许多虚构的成份。
但它们之间亦有很多不同之处。在创作的媒介上,传统文学是通过出版社等纸质媒体出版发行的,而网络小说则是在网络平台发表;在面对的读者群体上,传统文学主要面对的是有一定文化素养的读者,而网络文学面对的则是普罗大众,主要以广大网民为主;在文字变现方式上,传统文学主要依靠售书或者改编成电视剧、电影变现,而网络文学则是通过上架订阅、改编成动漫游戏、影视作品等方式变现。它们的不同还体现在创作方法以及篇幅长短、文字要求等方方面面。可以说,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而最为显著的区别则在于,传统文学的创作过程基本上是不含资本介入的,作者只需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创作一部作品,而网络文学则在创作的全过程中都处在商业运作的操纵下,作者的写作很明显是一种商业化写作,他会根据读者的反应、市场的接受程度等因素来调整自己的创作,有时作者为了冲某个榜单而承诺读者加更,或者为了适应读者的需求而改写某些章节甚至是结局。
很明显的,网络小说的创作全程是和商业化运作分不开的,它就是商业化运作下的产物。如果你用传统文学的视角来看待它,会觉得它是一个怪胎;如果你用传统文学的思维来要求它,它就必须得全面改造,这样的结果是很难让网站盈利,这明显是有悖于商业化写作的目的。
因而,网络文学有它自身的特点,它必须考虑市场的需求,而不能闭门造车,为了高雅艺术牺牲自己的商业特色,它是经由商业性网络传媒发布传播并获得报酬盈利的写作方式。商业化的运营可以保证网络文学的生存与发展,为了赢得读者的喜爱,网络小说创作者必须经常与读者互动,每日保持更新,推动读者付钱订阅作品。它也必须做到在情节上环环相扣、出奇制胜,不能像传统文学那样过多注重人物性格的多面性塑造及整个故事的艺术性、完整性。
网络文学的商品属性决定了,它一定要牢牢抓住受众的心理需求才能获得高人气与经济保障。然而过份追求订阅量也会产生许多弊端,其功利性动机导致很多作品写得非常粗糙,有些作品过份追求新奇性而有虚无主义的倾向,这是网络小说作家需要关注和改进的地方。
当然了,许多大神作者所创造的收入是很惊人的,目前排名第一的唐家三少版税为13000万,这个收入是惊人的。这是读者认可的结果,也是商业化运作的结果。他的作品多改编成动漫游戏,在这方面创造的收入远比单纯写作创造的多。
因此,网络小说尽管在发展的进程中也出现了很多毛病,让很多追求艺术性的读者或写作者不太满意,但毋庸置疑,其商业化运作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