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靠写作谋生 会饿死了 这让我死守着学校的铁饭碗 不敢松手
“ 二十多年了,我忘不了,她们替我取稿费的事 ” 大一时,学校规定每班每周要完成5篇的稿件任务,发动下全班,任务好完成。大二时,考四级的、恋爱的多了,写稿的少了,这时只有靠“死党”完成班上的任务了;我还负责催收全系的稿件,这可难了,师兄师姐们多数不写了,师弟师妹们是鼓动的重点。大三时,我成了学校广播站稿件编审,物色了个师弟接手催收全系的稿件;看到他焦头烂额时,我还得出马,甚至亲自捉刀。大四时,我终于放手、解脱了,但落下“爱写作”的病根,至今未愈。
闲话少说,切入正题,说说我的第一笔稿费的故事。
95年毕业时,在一个人地两生的中专教书。不会打牌、喝酒,所谓“不合群”、“恋家”。
那时,白天上课,晚上经常盯着那台14寸的西湖牌黑白电视。
十一月的某个晚上,高原上已经很冷,和女友一起守在火炉边看书,夜深人静,相依相守,忽然感动的不行,提笔写了篇短文,第二天就投到《L市日报》副刊。不知过了多久,投稿的事已经淡忘。
一天,学校办公室通知有我的汇款单。我疑惑着拿起来一看,报社来的稿费,6元。钱虽少,但这是平生第一笔稿费啊。
女友自告奋勇,拉上闺蜜,到学校门口等车,准备去镇上的邮局。等了半天也没车,只好上了在一旁“虎视眈眈”了很久的电三轮,一问车费,司机说:两人嘛,收3块。
到了邮局,取了稿费,出门见三轮还在。司机问:两位美女取多少钱啊?
两个“傻美女”也忘了财不外露的古训,大大咧咧地说:6块。
司机嘿嘿一笑,说:好了,全给我,我又送你们回学校。
事实是,她们俩是走回学校的,就为了让我亲眼看一看剩下的3块钱。
这事后来成了学校的笑话。很长一段时间,我认为如果靠写作谋生,会饿死了。这也让我死死守着学校的铁饭碗,不敢松手。
二十多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可她们替我取稿费的事,我还是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