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过多年心中还抹不去她的影子 这份爱值得收藏吗
作为一名七0后,成家已经多年了,而心中始终珍藏着一份情感,那么纯洁,那么美好,只有在阒静的夜,我才会小心翼翼掏出来细细地品,慢慢地回味。
那年我十八岁,她也十八岁。我是瘦高个,长相还算清秀,又爱写写文章,被同学们戏称为“未来的大作家”。她身材苗条,肌肤如雪,性格外向,活泼可爱。
说实在话,我从没想过会和她好起来,因为我平时少言寡语,属于内向型,与她的性格相反。再就是我不善于交流,不喜欢和同学们一起出外玩,和女生说句话脸都会发烫。
班里调整座位的时候,她坐在我前排,经常和同桌小声说话,让我挺反感。让我更反感的是,她的辫子还经常在我的课桌上扫来扫去,恨不得用剪刀把她的辫子给剪掉。然而,我是不敢提丝毫意见的,只能默默地忍受。
当然,我也有发泄内心不满的方法,那就是写日记,把对她的一些反感付诸文字,并给她取了一个外号:圆规。圆规这个外号我觉得对她是非常合适的,一是,她的腿细;二是,鲁迅《故乡》里的豆腐西施也长着一双圆规一样的腿,和她的性格还有点相似。不曾想,这个外号一下子就在男同学心里扎下了根,背后提到她都不说她的名字,就是“那个圆规、那个圆规”。
给她取了“圆规”的外号,她自然也是不高兴的。一次,她扭过头来问我:“我的外号是你取的么?”我不知该如何来回答,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好在这事她没有深究下去,不然,我真不知该怎么办了。
这天,语文老师突发奇想,要练我们的胆量,每个同学都要到讲台上朗读自己写的作文。论写作文,我是强项,但朗读真是让我为难。轮到我上台朗读了,我非常紧张,但当我朗读完后大家都鼓起掌来,我隐约还听到她说了句:“写得真好。”
过了些天,她问我:“大作家,可以把你写的作文给我欣赏一下么?”我随手就把作文本给了她。之后,我每篇作文她都是第一个读者。
学校隔段时间就会请人来放电影,那次我不想去看,她也没去,教室里只有我和她。作业做完了,我开始写日记,抬头发现她伏在课桌上抽泣。我不知她遇到了什么伤心的事,没有问,也不好问。
过了一会儿,她侧过脸来,说:“把你的作文给我看一下。”把作文本递给她,见她眼睛都哭红了,我的心里莫名地泛起怜惜之感。
后来,她自己说,她是替姐姐流泪,姐姐被他姐夫打了,一家人都很难过。
她在我面前流泪,并把家里的事情告诉我,我觉得她是对我比较信任,知道我不会讲给别的同学听。
转眼又到了学校放电影的时候,同学们高高兴兴去看电影了,她说她不爱看电影,想到校外去散散心,一个人去又有点怕,问我愿不愿一起去。
和女同学一起去外面散步,让人看见了肯定不好,但想想大家都在看电影,没有谁会发现,也就和她一块去了。
皓月当空,在漫长的沙堤上,我们并排走着,她饶有兴趣地聊着同学之间的事情,我努力地听着。我觉得这样走来走去也没什么意思,提出早点回校,让人看见可不好。
“你是怕人看见吗?”她傻傻地问。
“被人看见了还不得笑话么?”我说。
“我都不怕,你还怕?”她这样说,让我无话可说。
当时,我和她一起在河堤上散步,并不知道是不是叫约会。从此以后,到了学校放电影的时候,我们便会到河堤上走一走。次数多了,两人的手有意无意就牵到了一起,就有了拥抱,就有了亲吻。
纵然到了那个程度,我竟然还不明白和她到底是不是在谈恋爱,真是幼稚!
毕业了,我们都没有考上大学,彼此的心情都不是很好,见面的机会也少了。没和她约会的夜晚,我会非常想念她,巴不得马上见到她,好像一刻也离不开她。那时,我知道,我是爱上她了,她就是我的一切。
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和她又相约在河堤,她说她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我问她为什么,她又不说。
其实,她不说我也知道,我家兄弟姐妹多,家境不好,谁都知道。她家的经济条件比我家好多了,父母肯定想给她找户好人家。纵然这样,她还是会和我约会,并说父母不同意她也不会和我分手,让我很是感动。
转眼春节到了,我邀了几个要好的同学,买了点水果去她家作客,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她挡在门口不让我们进门,让我一点面子都没有。
我来了火,决定和她一刀两断,回到家把她送给我的东西打包,托人全部还给了她。我做得太绝情了!
这样做,我也考虑过,现在学无所成,前途渺茫,谈婚论嫁还早了点,纠结儿女私情不如放手去闯天下,对彼此都有好处。
在家一时也不知去哪里好,我的心里很焦灼。这个时候,收到了她写给我的信,一共有三封。她承认她把我们挡在门外不对,但也指出我把东西还给她伤了她的心,伤透了。看了她的信我泪流满面,非常地难受。我决定还是去找她,和她重归于好。
然而,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她去沿海打工了。
她去打工的头一天,又给我写了一封信,说她经过我家门口,没有见我出来,也许是有缘无分。那天,正好天下雨,我待在家里没出来,也是非常遗憾的事情。
我知道她心里还有我,我一定要争取这份爱,不能失去她,失去她我真的不知该怎么活下去。
她去了沿海打工再没有给我写信,每当夜深人静时,我就特别想她,不知流了多少眼泪。
终于,我忍受不住了,厚起脸皮跑到她家去,想从她父母那里要她的地址,但是,去了多次她父母都不理我。
也许,她在外面见了世面,再不像以前那么单纯了;也许,是我伤她的心太深,她不想再理会我了。任凭我怎么思念她,她都没有再给我写过信,我和她彻底断了联系。
失恋的日子度日如年,我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两年过去了,我从朋友口中得知,她在外面混得还不错,回家穿金戴银。我混得不好,没有脸面再去她家“纠缠”,只希望她还能记起我,能托人捎口信来想见见我,但她没有。再后来,听说她有了对象,家境比我家要好多了,我便死了心。
打工时,我也谈过女朋友,但凭良心说,我根本无法投入,最后都是好聚好散。
在我二十二岁那年,经媒人介绍和邻村的一个姑娘结了婚。成家后,我们虽然没有感情基础,但相处还是比较融洽,相互尊重。
和爱人一起在外打工的日子,我们租最廉价的房子住,一起为家勤俭节约,尽心尽力。我上班的工厂离租住的地方远,只有假期才能和爱人在一起。有段时间,厂里半个多月没放假,我特别想念爱人,晚上十点下班还徒步走了两个小时的路回出租屋和她见上一面,第二天一早又匆匆赶回厂里上班。
患难见真情,我知道我和爱人的感情很深,但又不是初恋时的那种,缺少点难言的韵味。偶尔,爱人也会抱怨:“唉,早知道你谈过的话,我是不会同意的。”
女人的心是细的,爱人或许猜到了我的心思,知道我无论如何是不可能把初恋给忘掉。
初恋是真的难以忘掉,到底那是人生的第一次情感爆发,且是那么深刻,但那绝对不影响夫妻的情感,只是一种美好的怀念而已。
很多人怀疑,一个人一旦和初恋情人见面,极有可能旧情复发,一发不可收拾。我真的复发不了,你信么?
有一回,我和初恋的她在异乡见过一面,一起吃过饭,也没复发。我也是怕自己控制不住自己,邀了一个同学一起去的,然后又一起离开。
我觉得,两个人当初没有走到一起,现在都有了自己的家庭,就应该对自己的家庭负责,更应该对自己的另一半负责,除了祝福之外,没有必要藕断丝连。
现在,我手机里连她的电话号码都拉黑了,她不会找我,我也不会找她,甚至,有她在的同学群我也退出了。有人说,我这是在恨她,回避她。其实,我又能恨她什么,她过她的,我过我的,互不相干了。我只是替我爱人的感受考虑,避免些不必要的烦恼。
事情已过去了这么多年,这份爱还值得收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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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鬼眼穿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