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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流》:大时代里的小告别

2020-11-28 01: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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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娟/文

凌岚的小说集《离岸流》2020年5月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序里黄子平老师说:“史统散而小说兴”,“史的叙述断裂,故事也成了碎片,唯有小说家出来,犹如本雅明说的‘黎明时分的拾荒者’,拾掇废墟中的碎片,检点支离的细节,聚拢漂泊离散的身影,使日渐模糊的细节重新鲜明,在虚拟的结局设计与开头呼应的韵脚,来安顿吾人在文本之海的浪涛中惶然的灵魂。”是的,这是写在大时代里的一本小说集。美国的911恐怖袭击,中国的留学出国潮,经济危机等大时代背景在小说中影影绰绰,但作者更专注的是在这大时代里每个个体的生存困境、命运选择。小说集中反复写到了中年危机,写到了与父母、孩子、情人、职业的一次次告别,这一场场未知而又必然的告别,就像是马里布海湾的“离岸流”,海浪会不停地朝远离海岸的方向推,虽然对抗是徒劳的,但意义也许就是告别本身。《离岸流》作者凌岚,现居美国康州,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后于纽约市立大学商学院获MBA学位。近年开始文学创作,包括翻译、诗歌、散文、小说等多种文学类型。我和凌岚在《海外华语小说年展2019》的首发式上认识,当时她携《离岸流》而来。她祖籍南京,来自南京的我迅速与她有了亲近感。凌岚短发大眼睛,端庄严肃、诚恳坚毅。她很像自己小说中的林里,一个北大毕业的学霸,缅怀着逝去的诗歌的黄金时代,困在中年危机里左冲右突。《离岸流》是一部包含了13篇小说的小说集,这些小说写于2015-2018年间,她说她最初的写作动机来源于对父亲的悼念——“借着虚构这条船,渡我过人生的至暗时刻”。她的小说中有很多出人意料的虚构,这个虚构可能是那条凤凰城的白色锦鲤,也有可能是卧室里披着羽毛蓑衣的司徒的鬼魂,还有可能是在南京老城南并不存在的小巷“无尽里”。这些虚构的背后却是真实的热情与悲伤,可以听到人性的潮汐拍击海岸。凌岚的写作似乎总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劲头,每一篇小说都精细打磨,不管是结构上峰回路转,还是意象让人隽永低回,每一篇都有异质的张力,也有陌生化的处理,甚至有的篇目颇具拉美的魔幻现实的特征,表现出多元的文化特征和写作魅力。

这个小说集大体可分为三种题材:中年危机、家庭系列和“边缘人”系列。家庭系列和中年危机的写作其实有交叉,但家庭系列中会有同样的几个角色以不同方式不同视角出现,构成一种互文的性质,其文本的紧密性也更胜于其他。在“边缘人”中,凌岚写到了来到美国重获新生又再次落魄的诗人老卵,写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初到纽约打拼的年轻人的迷茫与爱情,写到了在洛杉矶这个大海里苦苦挣扎的新移民。这些小说既是一群海外中国人在海外奋斗的心灵记录,又是一个个生命个体在人生不同阶段的思考和反思,搏斗和寻找。

中年危机:向着现实敞开的写作

中年写作,不再是停留在青春期的热情、愤怒和清新,而是一种具有及物意识的写作,是减速的、理性的、自我抑制的,就像1989年肖开愚在《抑制、减速、开阔的中年》中明确提出了“中年写作”。“写作者的心情在累累果实与迟暮秋风之间,在已逝之物与将逝之物之间、再发深信和质疑之间、在关于责任的关系神话和关于自由的个人神话之间、在词与物的广泛联系和精微考究的幽独行文之间转换不已。”在凌岚的写作中,可以体会到这种秋天一般的写作心情。

小说中的林里谈到自己的中年危机,八十年代,她在南京读中学,经常看到中小学课本上“时代的洪流”这个词。现在这股看不见的洪流带走了丈夫,带走了她的青春,带走了儿子,带走了她的工作,留下的只有她自己。“她像一颗河流里的石头,光荣完成使命,被大潮带上河岸,自身的重量让她落在一处陌生的地方,精赤条条,没有任何剩余价值,也没有任何屏障保护。她心惊胆战,不知道未来的路怎么走。”“中年危机”大概就是她自己的总结:“我这个年龄,进退维谷,Iamstuck。”

《老卵》是对青春的激情岁月的缅怀,但是作者在缅怀的同时,也是在面对一场精神危机。《老卵》中的诗人“老卵”,本姓栾,因谐音叫“老卵”,自称诗歌巴别塔里的老卵,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中国新诗的代表人物,桂冠诗人。2001年,老卵到纽约做访问学者。“我”作为明德堡学院的助理教授被纽约大学科恩教授派去接机,将合作翻译他的诗。刚好在911之后,纽约如战后废墟,诗歌忽然走红,成为疗伤捷径。过气的中国诗人反而走红,成为诗歌聚会和捐款会的固定嘉宾,他的诗也找到了出版社。在全球反恐的大变局中,老卵和美国相爱了。在康州诗歌节中,老卵接受了年度诗人的称号,纽黑文的主街市口以他的名字命名,为期一个月。他在这里和纽黑文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四十五岁的律师蜜雪儿·戈德伯格结婚。这个在中国放浪不羁的潦倒诗人在美国开始享受现世安稳。但是好景不长,随后“我”的生活和事业都出了问题,而老卵也要重新找工作,同时正在协议离婚。他们在美国的奋斗溃不成军,又在一无所有中重获自由。小说的结尾道:“那一天以后,我又见过老卵一次,老卵才真的死了。”老卵是“我”多年追逐的地平线,也是文学黄金时代的象征,他是旗帜性的存在,他的光辉有过两次,一次在八十年代新诗潮中的中国,一次在911之后的美国。伤痛中,诗人可以抚慰人心,但是诗人却无法和现实世界达成和解。

《必经之路》和《司徒的鬼魂》是一个中篇小说的上下篇,也是中年危机的集中展示。林里失业,儿子金牛的学费贷款还需要她来还。在生活遇到绝境的时候,她反复想到当年丈夫老尹找工作的压力。她在痛苦和自责中来到海边的观景台,遇到正在打鱼的“汤姆叔叔”,热带暴雨从天而降,有人在暴风雨中落海,“汤姆叔叔”努力营救。这一场景让她想到了老尹的自杀,在潮涨的时候,他跳了下去,那时没人看到他,没有“汤姆叔叔”,也没有林里,他的呼救声只能被风接收。林里为自己当年对老尹的苛责歉疚后悔,“这是一个多么平凡又多么不可知的世界,水里和岸上的这三个人,在这一刻,都想活下去”。《司徒的鬼魂》则是具有拉美魔幻现实主义风格的小说,林里要坚强的活下去,正值更年期的她与一个具有超自然神力的印第安人约会,一个夜晚,林里看到司徒的鬼魂,他披着那件羽毛蓑衣,站直后开始旋转,最终他和蓑衣完全一体,变成一只巨大的鸟,最后撞向卧室的天花板,冲天而去。林里卧室的屋顶塌了,消防队的报告说现场很有多白羽毛,这一切都不是幻觉。在这些神奇的故事里,林里通过各种假想的方式反复咀嚼自己的人生,通过对各种人生出路的想象性推演,在虚构中对抗自己的中年危机。

告别的年代:以林里为中心的系列小说

这十三篇小说看似毫无关联,写于不同时期,但是细看却发现互为参照。作者有意铺陈,有形成一个内在序列的野心。在文集相当多的篇目中都有中年女子林里,抛弃母子的涂途,和他们的儿子金牛。在《冰》里,林里和涂途是主角;在《枪与玫瑰》中,主角成为了表妹柔丝,他们退为故事背景。《必经之路》和《司徒的鬼魂》中涂途成为了不堪生活压力自杀的老尹,《蜜蜂》里的主角成为了金牛,只不过名字变成了小欧。每篇小说都会尝试用不同的人称,采用不同的视角,林里、涂途、金牛以不同的名字出现,构成一个庞大的叙述网络,各自独立又隐秘相连。

这里有对母亲的告别,对父亲的告别,对婚姻破裂的丈夫的告别。林里有一个远在南京的老妈,《冰》中母亲住在养老院,《无尽里》中她的母亲独自住在南京城南的一条虚构的不足四百米的小街。父亲去世以后,母亲开始养猫,成为无尽里的“猫王”,母亲去世以后,“我”回到无尽里办理善后事宜,“我”在幻觉中和母亲相遇。冬天的南京,又湿又冷,“我”穿上母亲的羊皮袄,院子里满满聚拢了很多猫,“这些幸存的猫大概以为这个穿中山装羊皮袄的人又是以前定时发放猫粮的那一个。时光倒转,它们又可以回来混吃混喝”。《一条名叫大白的鱼》则是对父亲的告别。大白是一条锦鲤的名字,全身通白,大白见证了“我们”在美国的奋斗过程。这段时间,妻子博士毕业,开始办绿卡,“我”作为家属,也可以拿到绿卡。但父亲的肺癌开始严重,等“我们”拿到“回美纸”终于回国的时候,只能参加遗体告别仪式了。

林里有一个婚姻破裂的前夫,在《冰》《枪与玫瑰》等作品里,都是以涂途的名字出现,或者在故事前景,或者隐身为故事背景。《冰》以尤金·奥尼尔的“送冰的人来了”为题记,描写了林里和涂途乘坐“挪威王子”号邮轮的南极游。涂途离开林里多年,发现肺部肿瘤后,又从北京回到迈阿密,和六年前离婚分居的林里同一屋檐下。就像鲁迅在《在酒楼上》借吕纬甫之口感叹:“人生像苍蝇一样,转了一圈又飞回原处。”德克雷海峡是南极航线最颠簸的一段,就好像人生总有一段凶险经历。晚上林里宿醉,做了一个关于路的纠缠了她大半生的噩梦。这个噩梦在她过了四十岁生日后就不再出现,此次南极洲之行,这个噩梦又卷土重来。邮轮航行的万圣节夜晚,涂途不见了,林里去寻找他的时候,在控制室的窗外看到了比“挪威王子”号高一倍的冰山在风雪和水雾里现身,林里明白了,她梦中蓝白色的光就是一座巨大无比的冰山,和这个无限的存在比起来,她的人生微不足道。解开心结的林里,也终于和涂途和解。

小说中的林里从小就是人生赢家,品学兼优,眉清目秀,学霸,出国留学,找到工作,结婚生子,人生每个关口都圆满完成任务,但是之后林里却遭遇着中年危机。在凌岚的作品中,更多看到的是一个被生活夹攻,左冲右突,没有出路的中年女子。她文学的落脚点关注的是生活和世界的核心部分,是人生、命运、爱情的真相。

全球化背景下的“边缘人生”

凌岚的作品中也写了很多边缘移民群体。随着美国工业革命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美国迎来移民高潮。来自欧洲、亚洲、非洲等不同大陆和国家的新移民不断进入美国,他们带来了社会群体行为、社会交往、文化认同等多种问题。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帕克就以美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移民现象,提出了影响深远的“边缘人”理论。“边缘人是命运注定要生活在两个社会和两种文化中的人,两种文化不仅是不同的,而且是对立的;他的思想是两种不同文化或难以熔化的文化的熔炉,在这个熔炉里两种文化或者全部融合或者部分地熔化在一起。”《司徒的鬼魂》中司徒谈“全球化”时讲到:“美洲这么大,先是白人来,带来黑奴,也带来流感、枪炮,然后更多的白人来……几百年过去,现在是中国人来,我都注意到镇里多了好多中国移民,纽约城里的中国年轻人和游客就更多了。”这种全球化带来的最大一个问题就是个体的飘零感、孤独感和文化认同的问题。

迁徙是人类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为活动,特别是移民,从一个熟悉的环境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总会产生种种冲突、不适、矛盾和痛苦。在全球移民的大流散时代,边缘人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化现象。《枪与玫瑰》中,柔丝是老麦的情人,她年轻性感,和老麦这个投资中国的私募基金投资人认识,并成为他的情人。后来柔丝才得知,老麦的妻子也是中国人,而且是一个八十年代的电影明星,最终柔丝决心离开老麦。作为新移民的柔丝是美国社会的边缘人,作为情人的柔丝是社会伦理关系中的边缘人。最终她从表姐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位置,决心离开老麦,这也是作为边缘人的柔丝一次自我的突破。《离岸流》描写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作为一个留学生来到美国洛杉矶。“国航飞机抵达降落时,下面一半是太平洋,一半是沙漠,在红色的云蒸霞蔚中,一个城市的平面缓缓露出庞大的峥嵘面目。我想起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我必须学会游泳,仿佛洛杉矶是一个海洋。”作者把洛杉矶比作海洋,而“我”和妻子红雨就像是两只忽然被扔到水里的旱地小动物。特别是红雨,开车的时候表情就像是溺水的小兽。他们到洛杉矶五年后结婚,本以为会过上平静富足的生活,意外的是他们在开车时遭遇车祸和抢劫,红雨没有被枪击中,但是胎盘出了问题,要尽快引产。这件事以后,红雨变得脆弱和敏感,像一只惊弓之鸟。红雨流产后一个月,收到了孩子的骨灰,他们最后决定把骨灰撒到洛杉矶附近布满了“离岸流”的海域里,海浪会不停地朝远离海岸的方向推。虽然这个城市如此险恶,他们的未来都是未知,但是他们还是坚定地要扎根在这里,“我觉得我有好几辈子可以活,直到离岸流把我的灰带走”。他们没有在文化差异和冲突中迷失自我,而是在异域勇敢承担自己命运,创造自己的人生。

凌岚笔下的这些边缘人,大多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怀揣美国梦移民北美大陆。他们试图融入美国主流社会,努力在新大陆找到自己的位置。他们大多以留学身份来到美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取得教职,拿到绿卡,和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台湾海外知识移民的“留学生文学”形成了某种呼应。和於梨华“无根的一代”不同的是,凌岚笔下的这些留学生虽然也有在异国他乡的悲苦心酸,但他们似乎更加从容淡定,更像是这个国度的陌生人,努力寻求着平衡和融合。“在这里陌生人不是在此前常常接触过的意义上的外来人,即不是指今天来、明天走的流浪者,而是指今天来、明天留下来的漫游者——可以说潜在的流浪人。”(齐美尔:《社会是如何可能的:齐美尔社会学文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41页)

凌岚的写作是具有全球性、兼容性的写作,但她更愿意在全球化背景下把自己的关注点放在个体的情感认知和心灵归属上。她探讨的其实更接近于人类最恒久的命题:不断失去的人生,不断面对的告别,身体与心灵,家庭与性别,何去何从的人生。相较于新移民文学传统的国家民族和历史的宏大主题来说,凌岚更着眼于内心的桎梏和冲突。和父亲告别,和母亲告别,和丈夫告别,和原有的工作告别后,如何和自己和解,自己在这个新大陆的位置是什么,如何找到新的意义,或者正是作者放在全球化视野的写作中,一点小小的自我省思。

(作者系东南大学副教授,文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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