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提醒!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缺这项材料可能无法参加考试!
教师资格证报名已结束,大家该安心备考学习了,小编提醒大家,考试前还有这几个重要时间节点一定要记好!
在考试前要准备的事项中,其中有一项是【健康证明材料准备】,有的小伙伴有疑惑:这个还需要准备?答案是肯定的!
大家都知道,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类考试都推迟了,即使到了考试期间,也是各种防护措施必须到位,防止反弹。教师资格证考试人数较多,更得如此,各省笔试公告中也都做了明确说明。
四 川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每场考试上交一张。
福 建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自10月17日起,建议考生避免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生考前须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考前14天工作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等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须于考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获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属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江 苏
1. 考生备考期间应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尽量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区。所有考生在10月16日前申领“苏康码”,以便进入考点时接受检查。
2.每场考试开始前,考生须事先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如实填写《江苏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每场考试均须上交《健康报告表》。
3.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广 西
(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14天,坚持每日健康码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考生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
辽 宁
(八)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海 南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考生守则,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自10月24日(考前7天)开始,考生可通过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海南政务大数据公众号、码上办事APP、支付宝、椰城市民云等方式登录海南省健康一码通系统进行每日健康打卡。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在考场内严禁擅自摘除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
4.考生进入考点须首先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考点张贴)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5.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6.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
7.测温后领取手机专用信封,在进入考场前将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关闭装入手机专用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和座位号,安检进入考场时将信封袋交给监考员,考试结束后待监考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发回考生本人。
8.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建立健康码并在考前7天连续进行健康打卡,没有本人健康码或不进行健康打卡的,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2)入场前进行体温测量时,经确认发热(体温超过37.3℃)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在普通考场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健康码不为绿色的,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②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③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其中第1、13天分别做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陕 西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前14天考生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广 东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
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需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贵 州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一、考前健康监测
(一)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体温测量记录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区。承诺书在参加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考区保留3个月备查。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参考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省外入黔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
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3.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4.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
(三)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必须现场扫贵州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贵州健康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进入考场前,需将填写好的《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场考试。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一)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二)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四、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五、其他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浙 江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于考前两周起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关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前完成浙江省“健康码”的申领。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以及考试当天前往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报考人员、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报考人员、考生在现场确认及考试过程中,须遵守考试机构及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试机构及考点相关安排。
河 北
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本次考试的各项新冠疫情防控制度和考点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和要求,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申报等工作;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务必注意当地规定的证明有效时间,按相关制度和规定要求参加考试。不符合相关要求将无法参加考试。
宁 夏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登记表和声明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二)“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是考生入场考试的凭证之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
(三)请考生严格执行考区及考点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未尽事宜请咨询报考考区。如因个人原因致无法考试的,责任考生自负。
吉 林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考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吉林省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提醒广大考生自觉执行以下各项防疫要求,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一)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执行现居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考生本人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随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执行,确保本人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三)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前报告,并为执行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规定预留出充分时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在现居地或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执行当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本人要提前了解政府的相关防疫规定,为执行相关规定预留出充分的时间,保证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具体下载说明附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手机在微信吉事办程序中下载)。并在“吉祥码”下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状况。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按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我省《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规定以及地方政府防疫要求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
(五)考生需自备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除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以外,还需要通过手机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本人填报的《吉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进入考场后需提交《吉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并主动接受入场检查。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
考生参加第一科考试进入考场时将《吉林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交给监考员。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并参照吉林省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当地政府《实施方案》有进一步规定的,按当地政府《实施方案》执行。
河 南
2020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
一、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
二、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建议考生尽量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配备的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七、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八、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重 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将在笔试前14天起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健康监测。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每场考试一张。
(二)温馨提醒
1.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场安检时,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摘掉口罩核验身份信息,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应试。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确有必要到发热考场考试的考生,需遵循考点规定,服从考试安排。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山 东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0月17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0月17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二)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在个人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新冠肺炎治愈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
安 徽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10月16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自10月31日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若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的,禁止参加考试。
(1)本人过去14日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5)本人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北 京
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时需自备口罩,入场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点管理。
甘 肃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NTCE安全有序组织,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中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与“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并保留3个月备查。
青 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省级承办机构和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记录、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湖 南
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须自觉测量每日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见附件2),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生赴考点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出行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山 西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要认真阅读《山西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了解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考生考前14天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2)(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由于考试科目不同,考生考场变化大,每科目填写一张,考试当天将此表交给监考老师。
江 西
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考生需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参加考试时需自备口罩,入场时需配合考点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体温异常需服从管理。
黑 龙 江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于10月15日左右发布《黑龙江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报考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龙招港”或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及时接收或查阅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天 津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请考生认真阅读并落实《2020年天津市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如实填写《2020年天津市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
还有云南、湖北、上海等地直接下载防疫要求附件准备材料。
注意!每个省份也都做了明确说明,大家可以自行到公告中进行查看和附件下载,以便做提前准备。防疫健康码一般在微信和支付宝都可以搜索注册,各省按自己省份要求填写注册号。一定要看好准备的材料和记录天数,学习都没缺席,可不要因为这个耽误了考试!
不要忘记转告提醒身边一起备考的小伙伴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