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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获诺奖后写的小说《故乡人事》 感觉跟鲁迅相比有些走远了

2020-11-30 1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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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知,用获得诺贝尔奖作为一个时间节点去评判一个作家的作品,是很没有说服力的。这一般是各种媒体作为噱头的手段,而我在这里也用了这样一个标题,难免有哗众取宠之感。然而,先别急着在心里骂我垃圾小编之类的话。且听我细细讲来,我将诺贝尔奖作为一个节点,其实并不是为了制造噱头,而是深度切合莫言本身的小说创作的。

莫言

首先介绍一下《故乡人事》这部小说吧,因为很多朋友可能并没有看过。说来惭愧,我也是大学时候会定期买收获杂志,在这里向一直支持收获的和人民文学的朋友表示敬意!真的,这几本纯文学期刊应该是很多文青从小就有的梦想吧。是啊,曾经在多少个不眠的夜里,我一边构思着自己的小说一边想着如果能首发在《收获》那该有多好!呃,闲话不多说,就此打住,言归正传。

在去年《收获》的五月刊,莫言发表了三个短篇小说——《地主的眼神》、《斗士》和《左镰》,合称为《故乡人事》。在最后一篇小说的小引里,莫言自己声称这是“歇笔多年后的第一篇小说”。在这之前莫言发表过一组名为《七星曜我》的诗,还有一个名为《锦衣》的剧本。这两个作品呢,不加节制的口语化叙述,让我感觉到一种莫言式膨胀。在此,不过多评论。因为在我心中莫言是一位纯粹的小说家,看到他的诗歌和剧本,难免带上有色的眼睛去看待,觉得这无非是他的戏作。

《收获》

看到《故乡人事》这个名字,大家很可能跟我一样首先想到了鲁迅的《故乡》吧。事实也是如此,莫言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说过致敬鲁迅的话。比如在一次访谈中,莫言曾说:“鲁迅内化到了我的作品里,集中表现在《酒国》、《枯河》。小孩被打死的情节,与读鲁迅有关系。《药》与《狂人日记》对《酒国》有影响。”而初看《故乡人事》,我不由想起鲁迅回乡看到闰土、看到祥林嫂。

一说到鲁迅,首先想到的必然是国民性的批判。是的,正因为鲁迅思想的深刻,所以他的文字在今天看来依然震撼人心。当然,熟读鲁迅的朋友可能会注意到,鲁迅除了思想上的深刻之外,对光阴流逝造成的那种超越时代的哀伤的描写也是很打动人的。比如《朝花夕拾》这个名字就让人感觉无比美妙,像一个文青写出的东西,而不是一个深刻的知识分子。并且鲁迅自己在《朝花夕拾》的引言中也写道:给往昔时光一个悲哀的吊唁。

鲁迅先生

对于莫言这样一个功成名就的作家来说,我想他要做的应该是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鲁迅甚至超越鲁迅,至少也是要靠近鲁迅的。但是呢,从他最近的小说来看,我觉得正如我标题所说的:走远了。

限于篇幅,这里只分析《故乡人事》中的《地主的眼神》,来说说为什么我觉得莫言走远了。

《地主的眼神》里描写的是一个复杂的老地主孙敬贤。他深爱着土地到头又被土地坑害,劳动技术一流却始终备受欺压,遭受了许多值得同情的苦难但似乎又确实不是什么好人,他的一生最终结束于一场豪华葬礼。这个小说有两个时空,一个是记忆中发生在地主身上的一些事,另一个是多年后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回家时看到的。

先说我回忆的那个时空。我读小学时写过一篇名为《地主的眼神》的小说,得到了老师的好评,这篇作文写的以村里地主孙敬贤,当然还加了一些虚构。这篇作文得到了县领导的重视,并且号召大家要时刻警惕身边那些地主、富农,看看他们的眼神。然后地主的儿子不开心了,上来找我理论,并且一拳把我放倒了。关于这个小故事的描写,我觉得无非是老生常谈,没有多少值得注意之处。再看接下来的一个故事,写的是我和地主的一次正面交锋。在一次麦收时,据说是有病的地主被安排跟在了我所在的工作小组。我打心里看不起地主,但是却发现地主割下的麦捆、麦穗整齐,麦茬儿紧挨着地面,而自己的却是东倒西歪。这时候,我看到地主黄眼珠里一闪而过的得意。地主的得意招来了贫协主任的殴打,因为他认为地主活儿干得这么好病肯定是假装的。

这里注意莫言的原文:我承认,我对这个具有高超割麦技艺的老地主没有丝毫好感,但我对他无端挨打又充满同情,我对专横跋扈的贫协主任充满反感,但又对他惩治老地主感到几分快意。对于这段,我看了好多遍,始终没想清楚里面的逻辑。或许,莫言本人就是想要使用这种含混、自相矛盾的表述,来表达一些深层次的东西。然而,我觉得他除了把读者带向混沌之外,没有其他的贡献。并且,若说要用这样复杂的描述来表达对人的批判,那么真的恨死不够彻底不够尖锐,和鲁迅相去甚远。

莫言题字

再看现在的时空。早已成为作家的回家省亲,碰到了地主的孙子,地主的孙子已经成为了一个喜欢鼓捣现代化机器的承包大户。并且他还要求我帮忙把八百亩荒废的土地包揽过来,给他种上粮食。从莫言的表述来看,地主的孙子遗传了地主爱土地这一点,但性格却完全相反,积极向上并且顺应时代潮流。这个时候有个地方写得比较出彩,我心想:假如现在再写一篇地主的眼神的文章,我会怎么写?在文学技巧上来讲,这简单的一个心理活动,完美的将过去和现在这两个时空串联起来了,使得小说在结构上归于完整。

小说的最后写到了老地主气派的葬礼,虽然是山寨的乐队,但仍让人震撼。这个时候地主的孙子说了一句话:“叔,我爹与我爷爷一样,就喜欢打肿脸充胖子。”这句话不仅说当下这个葬礼,还说出了地主之所以成为地主的真相。当年老地主就是因为好胜,多置了几亩地,而那几亩地其实并不好,还比不上我爷爷的地,但是地主就因此成为了地主。而我爷爷很聪明,置的都是好地,结果只划为中农。然后我得出一个结论,划分地主是跟写作文一样,跟形式规定相关。这还没完,我还觉得,尽管如此种种,我仍不觉得地主是个好人。

整个小说看下来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小说,无论是结构还是修辞都很完美。但是正如之前所分析的那样,这是一个致敬鲁迅的小说的话。那么最主要的应该是从价值判定的方面去评判。是的,我丝毫不否认这部小说在艺术上的成就,真的很圆满。就连那些含混的表达我也能用现代主义去理解,但是这种荒诞是想表达什么?其实在作品中,地主的孙子这个角色就消解了地主身上那种因时代原因造成的荒诞。那么,这个时候,主人公却依然坚持自己的价值判定。我觉得这是更荒诞的事情。当然也可以理解成这是莫言刻意要营造的东西,他想写一个复杂的小说来表达复杂的东西。

少年闰土

于是感觉莫言的创作又回到了原点,回到了当初那个《透明的红萝卜》的世界。但是莫言这一次写故乡,又不像早期那样以一个完全身入故事场景的参与者的姿态。如今的他是诺贝尔文学奖,在小说的叙述中,他更像一个审视者,审视自己也审视别人。这种方式在写作上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我不能接受的依然是他的价值判定。莫言的粉丝们当然可以说,莫言一直坚持自己最初的特色,并且正在不断进取。那么我想说,这样真的是又走远了。看鲁迅的《故乡》,中年闰土一句“老爷”中包含了多少批判和无奈?结尾写到水生那一代的事情,又充满着希冀。这一切都是用简单的叙事完成的,既深刻又了然。而回看莫言的《地主的眼神》,叙事技巧上相比鲁迅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思想却走向了含混。这样的作品,我并不觉得能代表我们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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