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小学生放寒假时间确定 暑假时间也定了 与此前传的不同
寒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师生、幼儿过一个安全充实、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放寒假,3月5日(农历正月十八)开学。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遵照教育部及省、市有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学校不准在寒假期间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搞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学生作业要适量,以实践性、合作性、自主性作业为主,保证广大师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三、各学校要在假前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结合冬季和节日特点,教育学生注意防雾霾、防流感、防煤气中毒、防爆竹炸伤、防交通事故、防溺水等,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食堂、财务室、化学药品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护校制度,不得发生脱岗漏岗现象,保证24小时昼夜值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值班电话:3170781。
四、各学校要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礼仪、诚信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教育师生尊老爱幼,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思想的侵害,积极为推动沧州市“五城建设”做出贡献,让全体师生过一个快乐、文明、和谐的春节。各县、校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组织学生在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开展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征文、社会调查等各种健康有益、适合学生特点的教育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寒假和下学期的安排部署及寒假后的取暖工作,确保各项教育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表
备注:全市中小学放暑假,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