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今天 致敬那些从未远去的公安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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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魂不朽 浩气长存
有这样一组英雄群像——为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宁,他们枕戈待旦、不惧风险;为了人民幸福安居乐业,他们无怨无悔、默默奉献;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他们迎难而上,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他们挺身而出。他们是和平年代流血牺牲最多的人,他们有一个闪耀的名字:人民警察。
岁月静好,因有人负重前行。和平年代,这只流血最多、牺牲最大的群体,用忠诚和信念,筑起了一道道坚固的城墙,守望着每一个家庭的平安。据统计,2017年,全省共25名民警因公牺牲,2018年至今,又有14名民警永远地离开了我们。这个冰冷的数字背后,刺痛了多少人的心。
盛世更思先烈,铭记是为前行。
9月30日,是第五个国家烈士纪念日。今天上午,河南省公安厅在郑州市烈士陵园隆重举行河南公安烈士纪念日活动,深切缅怀因公牺牲公安英烈,表达哀思,告慰英灵,激发广大民警继承和发扬公安英烈的革命传统。
致敬!公安英雄!
再也触摸不到你,唯有冰冷的墙
新中国成立以来,
河南省有891名公安民警
英勇牺牲,
2018年以来,
又有14名民警以身殉职,
平均年龄仅44岁。
岁月静好的背后,
是无数公安英雄替我们负重前行。
忠诚不朽,浩气长存,
向所有为公安事业献身的英雄们
致敬!
2018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王峰涛在办案返回途中突发心脏疾病,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9岁。
王峰涛同志原籍鲁山县,回族,2005年通过招考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中,他先后调处办结830多件影响辖区稳定的矛盾纠纷和复杂案件,没有一起信访投诉,没有一起冤假错案。特别是今年年初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他主动请缨,勇于亮剑,先后参加侦破案件十多起,端掉一个地下赌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
从警13年间,王峰涛同志多次受到表彰奖励,曾获“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两次荣获个人嘉奖,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刘霞,女,1997年12月入警,生前系商丘市虞城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民警。2018年5月31日因公牺牲,年仅42岁。
刘霞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扎实工作,迅速成长为一名业务骨干,忠诚地履行着一名公安民警的神圣职责。她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本职岗位上辛勤地耕耘、默默地奉献,对群众热情服务、耐心细致,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生前,刘霞同志多次被县局评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受到领导、同事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诠释了一名人民警察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刘明洋同志生前任南阳市南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中队长,2018年7月19日在执行公务办理案件返回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英年33岁。
从警13年来,刘明洋同志无论是在派出所、还是在交警大队,始终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荣誉感为动力,在执法一线工作岗位上,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他始终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做工作,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辖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作出了积极贡献,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庄严承诺。
2018年8月7日,许昌市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治安四中队民警吕鹏同志在工作期间不幸因公牺牲,年仅41岁。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吕鹏同志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论是在巡警岗位上,还是在治安岗位上,都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深得同志们的尊敬和爱戴。从警20年来,他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铸造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钢铁脊梁”。
工作期间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两次受到许昌市局嘉奖,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光荣地履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神圣职责,诠释了忠诚与无畏的人民警察精神,践行了从警的铮铮誓言。
陈中华,驻马店市西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从警18年来,始终战斗在打击犯罪工作的第一线,他时刻以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迎难而上、敢打敢拼。18年来,他亲手抓获犯罪嫌疑人230余人,破获案件500余起。曾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大练兵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荣获个人嘉奖2次。
2018年1月2日,陈中华同志在谭店乡桂河村开展“平安守护”大走访活动,在同村他扶贫结对的帮扶对象周大爷家,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时年54岁。陈中华同志真正做到了时刻心系百姓,视群众为亲人,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生命诠释了一名优秀人民警察的价值追求。
张富臣,濮阳县人,2000年8月参加工作,生前任濮阳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副支队长。2018年9月15日,张富臣同志被发现牺牲在办公室,年仅42岁。
入警18年,张富臣共主办重特大案件80余起,参与办理各类案件200余起,抓获各类嫌疑人300余人。特别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张富臣同志作为支队分管领导,充分发挥业务技术过硬、攻坚能力突出的优势,成功参与侦破涉黑恶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在他牺牲前,仍然在工作岗位上分析研判案件线索。
张富臣同志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04年在全国公安技侦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2005年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公安技侦大练兵活动先进个人”。
刘新,1968年8月出生,生前系商丘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案审大队民警。2018年2月4日,刘新同志在郑州出差期间,因身体突发疾病到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就医,凌晨因心肌梗塞致循环衰竭医治无效因公殉职,时年50岁。
他先后任职商丘市公安局坞墙派出所、孙福集派出所、梁园公安分局缉毒大队、预审大队和刑警大队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曾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先后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严打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
李耀红,生前系郑州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监管民警,坚守监管岗位17年,2018年4月9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时年56岁。
李耀红同志于1979年入伍,2001年参加公安工作,他初心不改,潜心管教,为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付出了全部心血。17年中,他直接管教在押人员5000余人次,没有发生一起责任事故。在日常管教工作中,他终保持耐心,克服各种困难,真心教育感化每一个在押人员。
多年来,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和业务标兵,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在平凡的岗位上用信念与忠诚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
总有一个时间节点,
能够唤醒久远的记忆与沉睡的情感,
让人们在历史的坐标里仰望崇高、砥砺精神。
今天,烈士纪念日,
我们通过这样的方式致敬!
他们的名字,人民不会忘记;
他们的英魂,将如他们为之献身的土地一样不朽;
他们的精神,将在我们身上永远赓续相传。
缅怀!
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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