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就是侵犯他人正当权益 需要铁路部门严格执法正本清源
高铁霸座男孙某已乘船到韩国继续其博士大业,高铁霸座女粉墨登场。
9月19日,网上传出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霸座”视频。视频中可以看到,该乘客所购车票是靠过道座位,但她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
尽管列车工作人员与她反复沟通,要求她坐回车票对应座位,但这名女乘客岿然不动,还狡辩自己并没有坐错座位。
事后,该女乘客也因为她的霸座行为,被铁路部门处以200元的罚款,并限制她在180天内不能购买火车票。
而在霸座女之前两天,又一起霸座大妈也被网友爆出。9月17日,上海虹桥开往成都东的D353次列车上,一位买了无座票的年约六旬的大妈坐在了一个小伙子的座位上,小伙子提醒后她也没起身让座。
同排的曾女士帮着小伙子劝大妈,先起身让座,待列车开行后,再找其他空位坐下。不曾想,霸座大妈脾气不好,不但言辞激烈的回击,还抓伤曾女士的脸。
霸座男孙某被曝光后,孙某被罚款,并被列入铁路部门的黑名单,一定期限内不得购买火车票。网络舆论的谴责,加上实际的处罚措施,让不少人以为会对霸座现象起到震慑作用,让后来者引以为鉴。
然而,霸座女、霸座大妈的出现,打破了我们的幻想。是缺乏公德心,还是法律不严处罚太轻?霸座现象怎么才能根除?
无规矩,不成方圆。出门在外,遵守既有社会秩序,是最基本的要求。买票、上车要排队,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看电影,要对号入座,这些都是最基本的社会秩序。
不遵守社会秩序,不仅仅是缺乏公德心的体现,还触犯了法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铁路部门也出台了《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越站(席)乘车等行为纳入“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限购车票出行。违法必究,这是霸座男孙某、霸座女周某被处罚的依据所在。
其实,霸座行为,不仅是扰乱社会秩序,还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乘客既然购买到了相应位置的车票,就有权坐到那个位置。就如同酒店订房,我给了这间房子的房费,就只能是我住这间房,其他人没有我的同意是无权住进来的。
对于铁路部门而言,乘客既然购买某个座位的车票,实际上也与铁路部门构成契约关系,铁路部门有义务确保乘客能坐到那个座位。
如果铁路部门不以强制手段将霸座者驱离,而是让乘客依靠自己去协调沟通,实际上就是失职,是对乘客利益的漠视。
从另一方面来说,霸座事件屡次出现,也与铁路部门的现场处置不够强硬有一定关系。遇到霸座者,铁路工作人员除了进行苦口婆心的文明劝说之外,现场没有给予强硬、有效的处置。
虽然在事后采取罚款、列黑名单等处罚措施,但事后处罚远没有现场处理能震慑霸座者,也对合法权益受侵犯的乘客没有起到什么弥补作用。我只想坐到我买的座位上,他人受到惩处,对我丝毫没有好处。
所以,对霸座现象,铁路部门应该更硬气一点,当场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强制处置,如此才能正本清源,还广大乘客一个舒适舒心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