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给b站发告知函 文案漏洞百出被嘲笑 网友在线批改引深思
首先,小编不支持网络暴力,十分同意蔡徐坤此次维权。每个中国公民都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网络更不是法外之地,我们都要为自己的所言所行负责任。
b站作为视频剪辑爱好者聚集地,自上线以来,一直深受广大网友的喜爱。但近日,b站却收到了蔡徐坤委托律师发的一纸告知函。告知函称b站很多用户侵犯了蔡徐坤的权益,望其进行整顿,删除侵权视频。
这份告知函不仅把蔡徐坤推到了风口浪尖,还引起了b站众多视频主的不满,使得蔡徐坤几乎被全网嘲笑。其实,蔡徐坤自《偶像练习生》再次出道以来,蹿红速度之快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嫉妒,所以难免会有众多黑粉出现。
明星虽然是特殊群体,但也不至于一味的忍气吞声,接受网友无休止的攻击谩骂,甚至形象被恶意曲解诋毁。不过蔡徐坤委托律师发布告知函之后,一些闲来无事的网友还对其上下文做了一番批注,直言他用人似乎不太得力。
在该网友看来,蔡徐坤这份告知函中,不仅仅是有些许错误,而是漏洞百出。先是句式不统一,“下称”和“以下称”、“上述内容”和“这些内容”各选其一,不能举其不定。就这点来说,倒无伤大雅,只不过网友对律师的要求可能更高一点。
再对法律法规提出质疑,在该律师用《民法通则》相关法律法规告诫网友时,该网友称自然新法取代旧法。新的《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生效实施,《民法通则》虽然不会直接失效,但确实像网友所说那样,新法优于旧法。
对一些模糊量词,该网友也表示作为一个官方告知函,应该使用一些严谨的措辞。其实关于此类明星相关的函件,在告知阶段如果还没有正式立案,确实不需要明确告知具体有多少侵权视频存在。况且之所以有模糊量词存在,就有它存在的意义。
还有主语表述不明,一些会议剪辑的视频,是人在剪辑而并非“上述内容”在剪辑。对这句话的质疑很正确,一个长句子如果讲述不明,完全可以分开来说,没有必要并列而言。更有一些句子赘述,应该被省略,也体现出告知函的不严谨性。
“应立即删除上述侵权内容并断开侵权内容的链接”既然已经被删除了,就不存在后续问题了。更有文末语序颠倒,“亦应主动采取积极技术措施”应变为“积极主动采取措施。”虽然蔡徐坤只是委托方,但这份告知函错误频出,也促使他被再次群嘲。由此可见,蔡徐坤用人确实不太得力。
虽然这份告知函有很多错误,但大体意思已经传达到,毕竟我们每个人都能看得懂,也明白到底在说什么。
b站回应自己知晓蔡徐坤告知函是由于网友转发,换句话说,如果网友不把这件事闹大,b站就有可能不做处理。b站还声称一直重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相关问题现已交给专业人士处理,相信法律自有公断。b站并没有完全站在蔡徐坤角度说话,更多是站在自身角度看问题,言语之间确实有点刚!
这件事情的发生,值得我们去深思。小编希望有些无聊的人能停止这些侵权行为,不然哪一天自己极有可能陷进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更不要把自身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进行变相狂欢。
不过虽然小编很支持蔡徐坤维权,也认为这是正确做法。但从现在娱乐环境来看,蔡徐坤此行动有可能会得罪更多人,从而引发更大范围的嘲笑。成名非常不易,但不是所有的好运都聚集在一起。所以蔡徐坤应该学会去消解负面情绪,试着不去在意这些东西。
蔡徐坤出道一年多以来,和队友之间的发展大不相同,很少接代言广告,也没有太多综艺节目可以让众人了解内在的他。所以他只有一首接一首发布新歌来证明自身实力,而且在创作方面,蔡徐坤一直很高产。一年中他先后发布了7首原创歌曲、一支合作曲、5支MV。但可能就是因为一些争议,使他的歌曲除粉丝之外几乎无人问津。所以一定程度上来说,蔡徐坤急需转型,让更多人先了解他的为人,再去慢慢接受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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