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为什么不能按照原著改编成影视剧?
在影视剧领域,剧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是奥斯卡继最佳电影和最佳导演之后最重要的奖项。
回顾我国著名影视剧经典,其中很大一部分改编自文学作品(小说、报告文学等),特别是一些热门商业电影改编自畅销小说和文学读物,比如《哈利·波特》系列电影,让华纳兄弟名利双收,改编自英国女作家J,K,罗琳在“漫威电影宇宙”和超级英雄中很流行,超级恶棍基本上都是从漫威漫画衍生出来的。
在好莱坞电影中,“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许多作品都来自于名单上的畅销书,经典的美剧,如《冰与火之歌》,《高堡奇人》,《利器》,《我的天才女友》),都是根据一系列小说改编的。近年来,国内外许多网剧和网络电影也延续了这一惯例。
然而由于规模、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限制和考虑,改编电影与原著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甚至一些热门的IP改编电影也会受到原著的批评。
以流行的《隐秘的角落》为例,其改编自紫金陈推理小说《坏小孩》得分为8.9,他的人物塑造丰满,情节激动人心,冲突充满戏剧性,他被戏称为“电影咖们的降维打击”,几乎接近神剧的存在(一般来说,9分以上的影视剧都配得上神曲和神曲),但也有人因为存在“差异”而饱受诟病,原著的原著粉是开的“嫌弃”。
文学作品的想象空间是无限的,暗示效果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读者的感知,然而在以画面和声音为主要方式的影视剧中,即使巧妙地插入大量的空镜,创造空白来渲染情绪、控制节奏,仍然无法与文字引发的幻想相提并论。
在节奏控制和情感渲染方面,《隐秘的角落》几乎达到了国产网剧的极致,但与原作相比,仍有“不同”肉眼可见,特别是考虑到“孩子犯罪”的敏感性和对血腥暴力场景的模糊处理,不可能与原作一样简单直接,充满了画面感。
在现有创作条件下,文学作品对影视剧的改编是不可能100%“忠于原著”,毕竟“脑补”的力量是强大的,这就是文学作品最重要的生命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