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移动 电信发文鼓励员工停薪留职 支持自主创业……
近日,网上陆续爆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发布相关政策文件鼓励员工停薪留职,支持自主创业...
流传的文件引起了不少业内人员关注,微信和后台也看到不少相关的留言,今天一起讨论下文件政策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先看中国移动:
根据网上流传的文件,通知中提到为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公司“鼓励”45周岁以上的员工停薪留职,期限是不超过三年。停薪留职后,根据职务和工作年限,公司支付三至六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创业资金和生活保障费用...
从网上的内容看,一旦实施确实将对公司内部和不少员工都带来较大的影响,消息流传当天,中国移动股价还下跌,盘中跌幅一度超过2%,
但是,据蛙哥的了解和咨询,网上这份文件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这份文件内容竟然和一个月之前华夏人寿官方发布的《关于鼓励管理干部停薪留职自行创业的通知》里面的政策内容完全一致!(PS:两个不同行业的公司发布完全一样的人员调整政策可能性比较小)
据多个省份移动内部人员了解,也表示并没有接到相关“停薪留职”政策通知。因此,个人猜测是有人做了移花接木处理,然后发在网上。
中国移动未来是否会发布“鼓励员工停薪留职”相关政策,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在5G时代,中国移动大概率是会通过人员优化和调整,继续推进转型步伐,提升竞争力。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移动去年就在某个省公司试点,推动“鼓励”员工离职承包,即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由员工承包公司业务。再看中国电信最近的政策:在上周,网上流出某地电信公司发文:《关于明确“以我为主”(个体代理模式)规范管理的通知》,鼓励员工离职承包创业。
据电信内部人员介绍:类似的政策,GS电信已经搞了5年了,效果还是很明显,GS电信收入份额越来越高就是证明,员工虽然签了辞职协议,但是也没有真辞职,不想干了回来继续签劳动合同。
从内部人员的介绍和涉及的内容政策看,该文件具有一定真实性。
文件主要内容是:合同制员工参与个体代理(正式工),在签订代理经营协议前,要先与电信公司签订合同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代理经营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在电信公司工作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如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代理经营,或者在代理协议到期后不再代理时,可依本人意愿,重新与电信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业务外包人员(劳务工)参与个体代理,在签订代理经营协议前,要先与外包公司签订外包人员解除合,解除后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在享受甲方的工资、绩效、福利等所有薪酬福利待遇。
在代理经营期间,需以个体工商户方式,按核定的缴费基数,规定的比例向属地社保缴纳养老、医疗,缴费比例以当地社保为准,超出原外包个人缴纳比例部分给予补贴;需自行购买指定的意外伤害险,费用由公司补贴;自愿在属地公积金办开户并缴纳公积金,公司按外包人员标准补贴。不再代理时,因已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此向甲方主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任何费用补偿。
据了解,网上流传这份中国电信的员工离职承包合作在一些地方已经执行一段时间。
那么,针对当下的通信运营商,鼓励员工停薪留职,支持自主创业,我们怎么看?分享几个不同看法:
1、这样的政策喜忧参半吧,一方面其实一部分所谓老员工更多是中层领导,长期是人浮于事的,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优化肯定是有好处的,但另一方面,这些人进国企就是图能一辈子安安稳稳干到退休,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是令人唏嘘了。
2、鼓励还是变相劝退这个很重要,如果真是完全自愿的,其实也没毛病,毕竟对于企业来说,这可以降低运营成本。
3、从运营商来看,确实到了人员大调整的时候,企业内部存在一些“老资格”的员工长期霸占着清闲的岗位,其他员工也承担着任务重、压力大的工作,一定程度影响了整个团队的积极性和企业的运行效率。创业成功,皆大欢喜,创业失败,还可以回来上班,也算挺人道的政策。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