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项目发生坍塌事故 造成4人死亡!省厅发文督办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
近日,淄博市沂源县年产20亿只低硼硅药用玻璃管制系列瓶项目发生1起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
建设单位:山东省**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山东欣*园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敬*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山东省***设计院
9月2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要求:
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和涉事建设、监理等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部门职责,从严从速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相应的资质、资格作出处理。
文件原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督办淄博市沂源县年产20亿只低硼硅药用玻璃管制系列瓶项目“9.13”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鲁建安函〔2020〕17号
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你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简要信息快报表》,你市沂源县年产20亿只低硼硅药用玻璃管制系列瓶项目发生1起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山东省**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扈*刚,项目负责人王*锦),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山东欣*园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政,项目负责人唐*法),监理单位为山东敬*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项目负责人刘*强),设计单位为山东省***设计院(注册地为济南市,法定代表人刘*顺,项目负责人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请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即行问责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负责)和涉事建设、监理等单位资质动态核查。10月12日前,上报核查材料,并就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暂收人员资格证书、一定期限内暂停承接新项目等提出行政管理措施意见建议,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实施处置。
二、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调查处理意见。积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部门职责,从严从速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相应的资质、资格作出处理。
三、事故调查报告(含地方政府批复)、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请分别于政府批复之日起7日和30日内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对你局进行工作约谈,共同研究事故防范措施。
联系人:杨蒙,电话:0531-87087014,传真:0531-87080851,电子邮箱:zhangrunze@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