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强化业务工作协作
2020-12-05 20:45:01
近日,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业务工作协作规定》,按照“明确职责界定、明确执法主体、前置处置灾情”的原则对全市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业务工作协作关系进行了全面界定, 在定期会商、派出所绩效考评、应急救援协作等工作上取得突破,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规定》从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行政拘留案件的办理、火灾调查、信息共享、网络舆情监管等方面进行协作规定。
《规定》明确了公安派出所将消防监督检查、宣传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行政案件移交制度,理顺两部门之间行政案件移交条件、程序、内容等工作事项,明确消防救援机构行政案件移交各级公安机关的接收主体,并依法依规办理;两部门建立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配合办理机制,明确协作调查的范围、刑事案件启动、终止和移交事项以及火灾事故调查中刑侦部门派员参加火调的情形和职责分工。此外,两部门联合对应急通信交流合作、网络舆情的监管处置、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规定。
下一步,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部门将成立执法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将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压实工作责任。
来源:阳泉消防
责编:白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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