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召开“警消联勤”工作部署会
9月21日下午,十堰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召开“警消联勤”工作视频会,10个县市区公安局督查、治安大队、126个派出所和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董奇峰审定会议方案,副局长徐正明,督察支队长周宏卓、治安支队长陈虎出席会议,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韩波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全国发生的亡人火灾追责案例,强调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并对“警消联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徐正明副局长强调
一是要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紧迫感
主动对标《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聚焦全市“六稳”“六保”新任务,认清经济重振、老旧小区、特殊场所、小火亡人等火灾风险形势,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监督管理的工作责任和服务民生的职责使命,将消防监督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是要守牢守好火灾防控基本盘
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发挥公安机关地熟面广和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执法优势,紧盯老旧小区、群租房、三合一等重点场所,加大末端排查,建立隐患清单,督促落实整改;针对重点顽疾和区域性隐患,联合监督执法,开展综合治理,提升监管效能;针对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落实上门宣传、入户关照、无线感烟等措施;针对火灾防控“洼地”,分类开展宣传,强化提示警示,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三是要压紧压实“警消联勤”责任链
全市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要贯彻“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原则,建立完善联合研判、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处置、联合督查五项制度,健全明确联勤联动、信息互通、责任追究分工,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将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落地,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后,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为全市126个公安派出所组织发放了《十堰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手册》。
【来源:十堰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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