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一带一路”需求 北京融商中心促进商事调解“全球实践”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余晓宇)2020年8月10日,北京市委宣传部组织中央和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下文简称“中心”)召开“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媒体座谈会”,中心理事长王丽介绍中心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服务领域,聚焦“项目对接、风险化解、纠纷调解”的最新实践成果。
2020年6月29日,商务部印发《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向全国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为各地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提供借鉴,中心作为在北京“一带一路”开放合作平台建设方面三个最佳实践案例之一获得推广。
对于项目对接和风险化解,中心建立了国际化的“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目前,“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拥有海内外商会协会27个,法律专家调解员421名,机制成员的服务覆盖80多个国家的180多个城市。
而在纠纷解决领域,中心则推动建立了调解为手段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商事纠纷的国际法治平台,创建具有中国话语权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及其互联网调解系统。
王丽介绍,调解中心创设了“诉讼与调解对接、仲裁与调解对接、公证与调解对接、线上线下对接、国内国外对接、官方民间对接”工作模式和“调解员在线培训考核体系”,在六个方面作出实践探索。
一是促进线上与线下对接,于2016年10月上线运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线调解系统”,通过在国内和国外设立的61个调解室以及与各国商事与法律等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依靠当地机构及其在相关国家和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全球实现线上线下调解的结合与联动;二是促进诉讼与调解对接。调解中心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将民商事、涉外、金融、知识产权、破产重整等案件纳入诉调对接范围;三是建立起10个以自贸区、高新区法院为主体的诉调对接体系。调解中心在广东深圳前海、南沙、南山、保安、和珠海横琴、香洲、东莞等法院都挂牌建立调解室,基本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和涉港澳的调解布局;四是建立起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西南中心、北京仲裁委、广州仲裁委、西安仲裁委等签订协议;五是建立起国内国际对接机制,依托德恒律所设立阿拉木图调解室并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签约成立阿斯塔纳调解室,开创了国内调解组织与国外法院诉调对接的先河;六是与商会行业协会合作推进商事调解,本着商人纠纷以商事调解为先的原则,与服务机制成员国内外商会协会合作开展调解。
据介绍,截至2020年7月31日,中心共接收包含涉外案件5949件,受理2337件,调解成功1149件,调解结案成功率58%,调解未果827件,正在调解361件。
王丽表示,践行“一带一路”倡议要“行稳致远”。中心将深耕细作,对标“一带一路”目标需求设计服务模式,精准对接项目服务,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尤其是落实中美贸易摩擦背景项下国家战略,使项目对接、风险化解和纠纷调解三大服务支持企业行稳致远。
她还表示,中心将把启动于米兰的“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建设成为能力强大的全球资源专业服务平台,扩大“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影响,落地覆盖全球的商事调解服务,提升中国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的话语权,增强国家的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擦亮“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的“北京名片”,打造服务贸易的“中国品牌”,促进国际商事调解的“全球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