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岂能靠编故事卖惨?
何勇
“何春元踩着晃悠悠的岩石,费力拽着藤蔓,背回家后切断、晾干,赶集时拿去集市上卖,半个月加起来能卖150元左右,顶多能给患有血癌的孙子买1粒药”“如果你想帮助这个家庭,请点击捐款链接……”日前,一组7旬爷爷“采药救孙”的图文故事引发关注。据调查,这个悲情故事却是被刻意制造出来的。
近年来,因为众筹引发的争议此起彼伏。就在上个月,长沙“被捅戳臀部”事件受害人杨小姐因为众筹的事情迎来了网友对她的同情和讨伐。因被捅戳后盆腔被刺穿伤及卵巢,8月3日,杨小姐在网上发起筹款,没想到网友的争议纷至沓来,当晚筹款被冻结。
有很多网友提出质疑,认为不要动不动就找网友筹款,应该去找肇事者要求赔偿,而且“家庭有能力的话应该自己解决”;有网友指出,筹款资料里根本就没有费用证明,甚至有人直指她涉嫌欺骗。
就事论事,当事人杨小姐在这件惨痛的事件中,是完全无辜与不幸的一方,因而也引发了众多社会人士的关注和捐助,这也是社会救济的表现。捐助行为发自公义,出于自愿,无端加之以“骗捐”的名头,苛以道德大棒,不仅给被害人及家庭带来了二次伤害,更是对社会公义的不负责任。
然而,仅限于此并不足以扬汤止沸,类似的争议时有发生,尽管只是个案,却又有普遍代表性,直指众筹的门槛界线。的确,这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诚然,求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什么情况下才能提起众筹,或许更该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规则,确保众筹行为满足公序良俗的基本要求。
客观而言,通过众筹平台寻求大众捐助医药费的家庭条件差不多,众筹医药费的信息和状况比较雷同,基本上是患有重病,家庭经济困难,承担不起巨额医药费。在海量的雷同众筹信息面前,要想取得广大网友的同情,获得网友的捐款,必须有与众不同、博人眼球的经历,才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而且,家庭经历越悲惨,获得人们同情和捐款的概率和金额越高。
换句话说,在目前,通过网络众筹医药费竞争相当激烈,很多发起众筹医药费的人由于缺少吸引人的经历,只是获得亲戚、朋友的有限捐款,最终实际获得的捐款金额与筹款目标金额的差距相当大。有的筹款目标金额二三十万元,结果只获得了几千块钱、万把块钱的捐款,对巨额医药费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
公益机构工作人员为寻求帮助的困难家庭编造“采药救孙”的故事卖惨,摆拍“采药救孙”照片。这样的故事和照片确实很有视觉冲击力,能博人眼球,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可以快速获得广大网友的捐款,尽可能尽快顺利完成筹款目标。“采药救孙”故事发布至今,短短一个月时间,已经筹集到了19万余元善款,虽与30万元的筹款目标还有不小差距,但与大多数困难家庭的筹款状况相比,这个筹到的善款金额其实相当理想了。
然而,不管是为了提取10%的管理费,还真的是为了帮困难家庭尽快筹集到需要的医药费,公益机构工作人员帮发起众筹的困难群众编故事卖惨,摆拍“采药救孙”,属于造假行为,是对大众的一种欺骗,违背了民事活动中基本的诚信原则,在客观上仍然伤害了众筹的公信力和广大捐款网友的爱心。
更严重的是,公益机构工作人员、困难家庭为了博人眼球,获得捐款,纷纷打悲情牌,靠编故事卖惨,久而久之,会让爱心网友产生审美疲劳,形成“狼来了”效应,让人不再敢相信网络上海量的众筹医药费信息。特别是近年来,网络上充斥着大量涉嫌造假的众筹信息,不少有房有车的人通过审核,发起众筹医药费,早就伤害了大众对众筹的信心和信任。
从罗尔事件到“众筹去美国”,从德云社演员百万众筹到水滴筹平台起诉患者家属退款,一系列募捐风波消耗着社会的信任与爱心。针对“善款滥用”“众筹掺假”等不道德、不规范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需要健全法律法规和严格的规则对慈善平台、慈善行为予以规范。
真实是慈善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底线。维护和推进互联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让网络众筹医药费成为很多贫困家庭筹集医疗费的重要渠道和方式,对编造故事卖惨行为必须“零容忍”。这需要民政部门完善网络公益众筹立法,给网络众筹善款立规矩,公布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同时也要禁止编造故事打悲情牌行为,确保各个环节的真实性。
(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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