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高中的时候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高中的时候。那时一个朋友冲着漂亮的封面买了一本,随手翻了翻就塞进了书架。我向来是不大爱看现当代作家的文章。后来大学读了中文系,对各个作家都增加了一些了解,经历了一些大是大非的事,心渐渐变得平淡,某日下午,脑海里突然冒出了这本书的名字《我们仨》。遂拨了通电话给友人,借了过来阅读。
仔仔细细读完,心里触动不止。从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到第三部“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每看几页都有令我感动或羡慕的地方。
感动于钱钟书夫妇动荡时互相扶持老来互相依偎,女儿钱媛的点滴孝心。羡慕于他们一家人柴米油盐的平淡生活,做学问过生活都有条不紊,既严谨又有乐趣。
更重要的是,他们是知福的人,所以也更加懂得惜福。
第一部《我们俩老了》与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或许可以归结为一篇。一篇杨绛先生做的关于他们一家人的梦。是寻梦回忆梦,是担忧梦预言梦。梦里的寓所古栈道,像是相隔万里,梦里的路一深一浅,梦里的人知道自己仍在天地间却不知这是梦境。或许心里明白,也寄希望于这相聚的梦能千秋万载地做下去吧。
是的,若知离别在即,我怎舍得一觉醒来梦里人影飞去。还不如把一个小梦拉成万里长梦,送一程,道一声再见,又能再见一面。离别拉长,对有情的人来说,是痛苦也是快乐。因为,陪他走得愈远,愈怕他从此消失不见。
第三部《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是杨绛先生对他们一家人的细细回忆。从她和钱钟书新婚去牛津求学一直细述到女儿圆圆和钱钟书的相继去世。
这几十年的婚姻家庭生活,他们一家人过得平淡安稳略有滋味。在国外留学期间自己学做饭攻克学问难关,回国后遇上战乱文革能相互支持,文革后伴随病痛的老年生活也能在读书工作中安详静默。无论多困难的境地,对他们来说都是生活的一部分。他们不去打破世界的方圆,这野心不是他们所能拥有,他们只求在自己的方圆里求得一份自由闲适。
我很喜欢他们一家人的性格。钱钟书生活上的憨厚与学问上的严谨,杨绛自由温和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女儿圆圆大胆聪颖有孝心。这样温情的一家怕是在那个年代也少有的吧。这自由心与甘于平淡的心最是难得。
书里的彩页有他们一家的人的生活照信札图片,还有钱媛在病床上未能完成的《我们仨》。看着这些毫无华丽朴素得令人动人的文字,让我恍然。
如杨绛先生在篇末说的那段话。
人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杂着烦恼和忧虑。
人间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得到的结果总是失去,相聚得来还须散。难道这短短几十年的在世真的就不需要去珍惜了么。
或许应该勿执我念,平平淡淡地走下去,不管前路是近是远,不管幸福快乐是短是长。
有一个家,有事可以做,能看到最亲近的人安然生活着就好了吧。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贝芙莉。克莱瑞女士。书中的小主人公----鲍雷伊经常给他最喜欢的作家,博尔.汉修先生写信。
在一封信中雷伊告诉汉修先生,她妈妈会做很多好吃的,同学们都很爱吃,所有经常有人会悄悄的拿一个尝尝,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雷伊做了一个报警器,从此他的午餐就再也没有被“偷”了
在另外一封信里雷伊介绍了他妈妈,他妈妈是一名单身母亲。她除了在一个餐厅打工外,下了班还要去社区上培训班,想尽快成为一名能照顾病人的护士。
我觉得雷伊生长在一个那么不幸的家庭,但他依然很快乐,雷伊的父母给他留下了很大的心里阴影,但他并不自暴自弃,敌视父母,而是试图从父母的角度去理解他们。还有当雷伊第一次写日记遭遇到困难时,汉修先生建议他假装给某个人写信,看起来收效不错哦!
这本书风趣幽默的方式,我很喜欢,,它教会了我如何写好日记,每天写下所见所闻,并且加注个人看法,就可以很完整了。
你问我什么最珍贵?金钱,财富,朋友?不!是生命!生命就像一张薄纸,十分脆弱,因此我们要懂得珍惜,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文中的作者因双腿瘫痪而自暴自弃,通过母亲的教导后他与妹妹明白了生命是最宝贵的。
生命是公平的。它大公无私,每人都拥有生命,但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珍惜,街上有个衣衫破旧的乞丐,他虽然失去了双腿,但他不自暴自弃,他靠着自己熟练的二胡技巧,用优美的声音打动别人,过着“幸福”的生活;报纸报道,有人因赌博赔尽家产,竟跳楼自杀,但他却只有二十三岁,这朵青春的花朵竟这样就枯萎了。
生命是脆弱的。每日都有报道,某地车祸死伤多人;某地儿童因贪玩不幸溺水;某地因火灾死伤多人。这些悲惨的事例都在警告我们:“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
生命也是无价的。它就像数字前面的1,后面的0都是财富,一旦生命没了,1000,10000,1000000都没有用,都会化为灰烟,随风而去。
我明白了:“珍惜生命,珍惜生命!”平时不要因为挫折,自暴自弃,残害生命,要从哪儿跌倒就从哪爬起来,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挫折。“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但生命不想小草一样能再生。它就像昙花,失去就没了,让我们一起珍惜这朵生命之花吧!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阿炯因为一场大病,双目失明,从此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忠诚的猎狗,这条猎狗就成了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昆明以后,迪克和小主人一起继续流浪街头。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它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怕迪克被遗弃,居然离开了母亲,继续与迪克一起流浪。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