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作为巨著 “打死也读不下去的10本书”里它却排第一
《百年孤独》是一本让人很纠结的书,因为它是一本巨著,也获得过诺贝尔奖,是一本优秀的文学作品,但因为它复杂的人名和人物关系,让很多人看到第一页就放弃了。《百年孤独》作为世界名著的同时,也是“打死也读不下去的10本书”里排名第一的。
其实《百年孤独》的篇幅并不长,中文版也就350多页,平均每天看 5 页,2 个半月就能看完。放下对人物名字的执念,《百年孤独》好像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怕。
那《百年孤独》又伟大在哪呢?老实说,没有任何一本书,带给我如此大思想上的改变,
之前喜欢红楼梦,总觉得折射了我们的人生,但是慢慢长大,我依然喜欢红楼梦,也觉得它很伟大,只是觉得有点太悲观了,太主观了,和社会主义时代不符……
百年孤独不同,也许我在其中看到了,从小到大都令我痛苦,令我恐惧,却又摆脱不掉的东西,孤独。
有人说,百年孤独里,观其一生,也不过是孤独的可怜人罢了。
上校发动了那么多的战争,是因为孤独吧。
就算阿马兰妲.乌尔苏拉是一个如此优秀的人,也摆脱不了孤独不是么?
我们的生活,准确来说是我的生活,如果写成故事,是不是也一样呢?
何况我只是个无名小卒,一个渺小的普通人。
二十多年了,在每一次行走在学校的路途中,在每一次被同学欺负却不得不孤军奋战时,在对未来丧失了希望却得逼的自己乐观,坚强的时候,在一次次承受失败的打击时,我是不是也很孤独呢?
观其一生,也不过是孤独的可怜人罢了,何尝不是形容自己的人生?
语言无法表达我的感觉,但是,我好像在懵懵懂懂的状态下通透了,看清了自己要走的路,看清了生命的本质,一些原来潜移默化困扰着我的,今天,终于明明白白的出现在我的心里。
人在什么时候都是孤独的,孤独不了逃避不可对抗,只能享受。
有人说如果这一辈子只能读一本书,那我选《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
这是本没有爱情却非常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这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可以抵抗孤独的办法。
百年孤独告诉我们,孤独是每个人身体的一部分,你要做的不是摆脱它,而是和它和平相处,只有那样,你才会明白你其实一无所有,也就不再害怕失去。
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我们太多浮躁的期待,只不过是一个个转瞬即逝的幻境,唯有孤独永恒,反而拥有祥和和平静。
马尔克斯他用极其丰富的想象力和阅历,让我们看到极致的孤独之后不再因为自己的一点无助感而顾影自怜,让我们看到生死的边界之后更加珍惜生命。
书中说,生命中所有灿烂终将需要寂寞来偿还,人生终将是一场单人的旅行,孤独前是迷茫,孤独后是成长。
如果你觉得这个星球的书太平庸,那就去看《百年孤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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