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对祁同伟的同情 是危险的
在绝大多数观众的心里,《人民的名义》这个故事,结束于祁同伟的一声枪响。如中国历史上和传说中所有让人惋惜的英雄一样,他死于对自己的审判和执行。从网上的声音来看,这个人被评价为一个悲情的英雄,至少是一个可怜的人。
而他一生奔走于歧途的命运,也被归因于卑微的出身和不公平的社会。对这个人的评价,充满了所谓的“辩证法”和“多角度”。人们大声呼喊:“如果能成为侯亮平,谁愿意成为祁同伟?”
我不想用大道理来阐述这件事,所以,我的文章里不会告诉你为什么要遵守法律,为什么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我也不会用所谓“领导干部的操守”和所谓“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这种陈辞滥调来把自己的想法说得那么高大上,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过这些信仰。我只用最浅显的道理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对于祁同伟的同情是危险的。
首先,他并不是反抗不公社会的英雄,而是想趁机捞一票的小人。他的行为并不是为了改变命运而进行的奋斗,而是利用才华进行的趁火打劫。
不错,他没有一个有力的靠山,除了他自己,他什么都没有。在这个事事靠关系,有爹才有前途的不公的社会里,他无疑是一个弱者,是这个不公的社会的弃子。对他的所有同情,基本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然而,这样的背景与他最后的结局,其实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因为不是所有的出身卑微的人,最后的结局都是成为一个拥有上亿非法财产的贪官,死于自己的子弹。我并不是说,对于悲惨的处境,就必须认命,虽然认命也是一种选择,就像我们绝大多数人那样。
对于不公的命运,真正的英雄总是选择反抗,以“胜天半子”的精神去挑战权贵和压迫者。祁同伟似乎就是这样的英雄——然而,祁同伟并不是这样的英雄。他曾经想成为这样的英雄,所以他成为了孤鹰岭上的缉毒功臣。
社会的不公,没有给他希望得到的回报,于是,他选择了另一种成就自己的方式——我的才华如果不足以反抗这不公的社会,我就干脆也捞一票,由于我的才华,我可以比他们捞得更多。有些人的特权来自显赫的家庭背景,有些人的特权来自自己的奋斗,但利用特权所做的坏事,不会因为特权来源不同而变好。
祁同伟并不是社会不公的受害者,虽然他曾经是,但他更是造成社会进一步不公的魔鬼。他反抗自己的命运,所用的手段是迫害同为社会不公所害的人们——比如大风厂的职工——而这些人,原本完全没有必要为他悲惨的出身负责。
有人把他比喻成一个“因为饥饿而偷富翁家面包的孩子”。然而,实际上,他是这样的人:在一次地震中,他们邻居家的房子都塌了,邻居被砸断了腿,于是,他从废墟中把邻居家值钱的东西挖出来,卖掉了。一个中学生,被成年人抢了十块钱,于是他抢了另一个小学生100块钱,这不叫反抗。他是社会不公的原因,而不是受害,其次,其实他的身世并不悲惨,而且他原本有着不错未来。
命运并非没有给他机会。他是一个毕业于上世纪80年代的大学生,那个时候的大学生被称为天之骄子,和现在的大学生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他原本有着不错的未来,这个不错的未来——至少是一个可以在县司法所过30年的岗位。这听起来似乎是很让人悲伤,他就是不愿意在县司法所呆一辈子,才走上了奋斗的道路。
不,不是奋斗的道路,而是害人之路。如果他最终走上了害人的道路,则之前的任何努力,都是为了害人而进行的准备,这与杀人前磨刀没有任何区别。
虽然这个道路十分辛苦,需要超乎常人的努力,但害人就是害人,害人之前的准备过程,不因辛苦而变得值得称赞。同样,害人也不因最终未能得逞而值得惋惜——就如前两集中“一分钱都没敢花”的赵德汉。
他之所以不满足于在司法所默默无闻地呆30年,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有获得更好前途的可能,他认为这种可能性来自他的才华。
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如果他的才华足以成就更好的前途,他为什么还要用害人来成就更好的前途呢?可能有人会说,那是因为社会没有给他以施展才华的机会。这就回到了刚才的话题: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人,并不是反抗不公平的社会,而是利用社会的不公一起“捞一笔”。
所以,让他不满的,并不是与才华不相称的岗位,而是无法被满足的欲望。我并不是主张满足现状,我主张为了改变命运而奋斗。
但“不满足于无限膨胀的欲望”,与“拥有远大的志向”是两码事——他以副省长为目标,并不是因为他满足于副省长的职位,而是以他的年龄和资历,他已经无法依靠害人来取得更大的进步。
最后,他所表演出来的气概,是自私与蛮横的内心的写照。他不是悲剧英雄,而是彻头彻尾的小丑。
他说:“我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身的命运,并且改变了整个家族的命运。这种机会以后再也不会有了。如果我们这代人不为此付出代价,那么我们的下一代就要付出代价。
为了抓住这个机会改变命运,我可以不择一切手段。”然而,他所做的,并不是自己付出代价,去改变这一代人的命运,而是让别人(比他更加无辜的人)替他付出代价,改变他自己的命运,同时,让“这一代”的其它人,以及“下一代人”的命运更加糟糕。
他说:“我要的是这个世界在我面前低头。”这多么像是一个英雄的壮语啊,然而,他从来没想过让世界低头,相反,他一直在向这个世界低头,然后让比他更弱小的人向他低头。
他从来没有为“胜天半子”而努力,他所做的,只是尽可能让更多的利益流向他自己,然后大义凛然地对受害者说:“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世界的不公吧!”他通过与全世界的轮椅飙车获得胜利,来证明他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车,这真是一种可怜的自信。
他说:“左右不就是一个死吗?”仿佛是一个看淡了生死的侠客。然而,他看淡的是他人的生死,他对别人的死亡是那么的慷慨,却没有想过,不是所有人的生命,都像他的生命一样轻如鸿毛。
他从未看轻过自己的生命,至于他在最后关头所表现出来的“无畏”——我始终认为,人的品德不能通过无法选择的行为来评价,比如,一个人为了吃饱肚子而奔波,不能被评价为勤劳——这种无畏至多是无奈,他做为公安厅长,知道对他来说,被抓意味着什么。在死亡和比死亡更可怕的选项之间,他选择死亡,这不叫无畏,这叫理智。
他说:“不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亲自承担。”好像是一个敢于担当的男人。然而,他承担了么?没有,他未曾想过用任何方法承担他的责任,他逃避了,他逃避的方法是死亡,而且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
侯亮平曾经给过他承担责任的机会,至少能够稍微弥补一下他造成的损失,但他拒绝了。他的死亡,没有让任何受他所害的人得到补偿,陈岩石没有因为他的死亡而醒来,王文革的烧伤没有因为他的死亡而恢复。他的死亡让更多的秘密随他而去,让更多的坏人逍遥法外。
有些人说:“有更多比他更坏的坏人都逃脱了,他只是倒霉,所以值得同情。”这是一种道德倒错的想法。即使100%的坏人都逃脱了,也不能让他们所做的坏事变成好事。
有些人说:“他本不想成为这个样子。”是啊,他不希望成为这个样子,他希望的只得到那些利益,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他并非不能选择正常的生活,但他选择的是赌上一切,但他与之对赌不是所谓命运,而是被惩罚的可能。他的赌注是自己的一切,而无辜的人们的生活,是成本——无论他输赢,这些人都是输家。
还有些人说:“他也有好的一面,比如,他在最后时刻没有开枪杀人,他对高小琴的爱情奋不顾身。”天哪,当一个社会把“不杀人”评价为“做好事”,这个社会的道德标准是多么的低啊。
更何况,他曾经杀过或想杀那么多人啊,难道一个人要杀光全世界所有的人,才叫坏人么?至于对高小琴的爱情,即使不考虑高小琴“小三儿”的身份,他为高小琴所做的,是什么呢?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给她更好的生活,而是通过抢来别人的东西来哄她开心。
打个比方,把别的姑娘的项链抢来,送给自己的老婆,根本不是“为了爱情的奉献”,而是抢别人的东西哄女人开心,姑娘们,如果你们喜欢这样的男人,我觉得你们应该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道德观了。
祁同伟不是一个悲剧人物,他的存在,是社会的悲剧。他的出身和结局,没有一样值得同情。当一个社会把自食恶果称为可怜,并为这些人卑鄙的恶行寻找借口时,这种思维是危险的。
祁同伟是一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