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子秋为啥不认亲生父母?养恩大还是亲恩大?
有朋友看了《以家人之名后》问我:生恩大还是养恩大?为什么贺子秋不认自己的亲生父母而执意想成为李海潮户口本上的一员?
简单一句话:生而未养,断指可还,生而养之,断头可还,未生而养,百世难还。
李海潮对贺子秋的恩情是未生而养之情,是百世难还的恩情。
当然,有人会说,生命的源头在于生,没有生恩,哪来的你?
但是生其实是副产物,是男人和女人享乐的副产物,而养才是责任和付出。
还有人说,生恩和养恩应该一样大,当平衡地看待。生的恩情相当于给你打开了看世界的一道门,养恩则是带你逐渐强大,走向世界。
古语有云:不养儿不知父母恩,而非不生儿不知父母恩,故养恩是一定大于生恩的,但被拐卖的孩子另当别论。
《以家人之名》里的贺子秋,母亲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把他扔给了外婆,农村种地的外婆是没有经济能力去为他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的。李海潮不忍心看着贺子秋受苦,将贺子秋接回了家,当成自己的儿子养大。
李海潮没有任何供养贺子秋的责任,他抚养贺子秋的原因除了本性善良仁爱之外,就剩下对贺梅一见种情的那份感情了。
但是贺梅拿着他的钱不辞而别,对李海潮也没有任何承诺,李海潮对贺子秋除了同情,也没有别的了。
在贺子秋眼里,李海潮是改变他人生命运最亲的亲亲人,除了李海潮,只剩下了李尖尖,二姨和外婆是没有能力去抚养他的。
如果不是李海潮,贺子秋可能连书都读不起,更别提考大学出国了,即使后来生父赵华光傍富婆发了财,也没办法让一个目不识丁的贺子秋有什么建树。
贺梅给了贺子秋生命,但李海潮却是让贺子秋睁眼看世界并感知这世界温暖的人。
贺子秋手里始终拿着一面装有他妈妈照片的小镜子,在他的内心有对母亲的思念和盼望,但是贺梅去了深圳之后境遇本就不好,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却又遭遇了四年的牢狱之灾,无力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她深知李海潮为贺子秋付出的感情是拿金钱无法衡量的,自己在深圳的生活又异常艰难 ,等情况好转时时间已经过去了六七年之久,子秋已经长大,贺梅索性心一横,放弃了认回孩子的想法,与陈婷相比,贺梅表面看对子秋无情无义,但如果往深一想,她却又是一个有担当的女人。
她不想破坏李海潮和子秋的感情,她也不想让子秋为难。
从某种角度上来看,贺梅的母爱更具有牺牲性。
但是她当初为了自己放弃抚养子秋的责任对子秋的伤害也是不可挽回的。
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因为各种原因从小离开亲生父母的孩子。曾经我单位的一位领导,她因为不能生育抱养了一个儿子,辛苦养大供到大学毕业后托人安排到了市里比较好的单位,期间孩子的生父母从未出现过,但就在她儿子工作稳定之后,生身父母找到了单位,要认回儿子,孩子回家后向她征求意见。
她对儿子说:从根本上来讲,没有你的亲生父母就没有你,我不应该阻止你去和他们相认,但是从道理上来讲,从他们把你送给我养的那天起,他们就放弃了你,我把你像亲儿子一样养大,你现在不需要任何付出的时候,他们来认你,他们的出发点是什么?很显然是想让你养他们老。无论从情感上还是道理上来讲我都不愿意让你认他们,但是那是给你生命的父母,认不认都是你的权力,但如果你认了他们,我心里肯定会觉得伤心,你现在工作还需要调动,我也就没有心情去跑这个事情了,你今天回来跟我说这个事儿,说明你想认回他们,认与不认,你自己决定。
领导儿子第二天回家告诉她,他拒绝了他的亲生父母,以后绝不会再见他们。
很多生身父母因为遇到人生的一些困难放弃了抚养孩子的责任,但是当孩子长大的时候,他们又找到孩子想认回孩子,不得不说是一种自私的行为,而大部分孩子都跟自己的养父母亲。
前段时间看到一则新闻,一位被人贩子拐走孩子的母亲历经二十多年的苦苦寻找,终于找到了孩子,但是孩子却不认她,只认养大他的人贩子父母,并且让亲生父母远离他的生活。
我们可能会觉得这孩子无情无义,但是对他而言,从小陪伴他、抚养他的都是养父母,他对自己的亲生父母的记忆几乎是空白的。
在这种情况之下亲恩都不及养恩,更别说那些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的父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