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万天价彩礼案”告诉我们 恋爱你不得不懂的“冷知识”!
前两天杭州出现一宗86万的天价彩礼案,某男子在跟前女友恋爱分手后,索要恋爱期间给女人的花销,共计86万。
其中,最小的金额有5.2元,大点的金额有5000、6000、1万,光各种节日的“祝福款”,林林总总就有293800元,后来男人为表达一心一意的意思,竟给女方转账11万,为给爱人代步,又花了将近40万送给女人一辆车,后来男女感情破裂,男方一纸诉状把女方告上法庭,索要恋爱期间的花销。
近日,一审判决女方败诉,女方不服法庭把这些花销判成彩礼款,因为男方在两年的恋爱期间,从未跟她见过父母,更无媒人说媒,既然没有正式向女方家下彩礼,这些钱就不能当成彩礼,所以还要继续上诉。
这期间舆论众说纷纭,有人支持男人,如果男方不想跟女方结婚,会为女方花这样一笔巨款吗?既然没有婚没有结成,那这笔巨款怎么也得要回来。
也有人支持女方,认为男方就是一个渣男,恋爱给女生花钱不是再正常不过的嘛,现在感情破裂了,就把这些钱要回来,女人没有青春损失费吗?这钱要回来之后是不是又可以去嚯嚯其他女人了,男方绝对有骗色的嫌疑。
至于上诉结果,我们不得而知,这里情书只想跟大家分享一些恋爱中的冷知识。
冷知识:恋爱中要不要让男方花很多钱?
恋爱总是甜蜜的,因为这时候没有婚姻的各种琐事,再加上男人想娶女人回家,所以就把女人当初手心里的宝。
为了追求女人,男人会付出很多“代价”,有点是金钱上的,比如请女生吃饭、逛街、看电影等;有的是脑力上的,男人会挖空心思给女生惊喜,而女生只负责打扮得美美的,把男生付出的一切都看成理所应当的,更有甚者,某些女生会趁机“榨干”男友的经济。
那恋爱中到底能不能让男方花很多钱呢?
撇除道德层面不说,最好也不要男方花很多钱,从法律上来说,像一般节日性男生转给女生钱,比如生日、情人节转的520、1314,这种是一般性赠与,即便后续没能结婚,这些钱也是要不回的。那除去这些之外的大金额转账,这个都是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即便男方自愿的,如果没能结婚,男生是可以要回的,这也是这次女方败诉的原因。
情书寄语:
一份美好的恋爱或者婚姻,一定得具备两个特点:对等和互爱,而不是说男女只要是在一起的都是爱情。
在女方后面的对白中,可以看出男方比女生大20岁,而且是二婚,女方净高170cm,男方只有165cm,从女生叙述的语气就能听出对男人的嫌弃,女生说男人是看她长得漂亮开始追求她,自己开始不同意,但是在男方的死缠烂打下还是同意了,这些事后的描述无疑表露出他们根本就没有太深的感情,这是恋爱的第一个不对等。
女方对男方并没有那么爱,却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就是因为肯为她花钱。女生说男人给她转的11万,基本上在一个月之内就全部花完,虽然女生说这里面有为男人买衣服什么,但我想大部分都应该被女生自己挥霍了,我并没有看出女人这段恋爱中的经济付出,这是恋爱第二个不对等。
所以,女方所谓的“恋爱”只是打着恋爱的旗号的谎言!
从绿地张雨婷到女方都反应了现在的一个“通病”,就是女人的弱者思维,都是太希望坐享其成,张雨婷被男人的3000万打动,而这个女人则被男人一句:“你太辛苦了,别工作了”打动,都是刚刚20岁出头的女生,就这样放弃工作,本该努力奋斗拼搏的年纪,竟然就这样选择了安逸,如果结婚之后又怎么能把婚姻经营好呢?
今日话题:这段恋爱中,你认为男人应该向女人索回这些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