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一句仅15字的名言听了让人脸红 但是却道出深刻的人生哲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代表作品之一,虽然不如《活着》那样更受读者的喜爱,但是许三观一生的卖血经历却映射出整个时代的变迁!
许三观的一生并不算幸运,但是透着傻气的他,却也从不在命运面前悲天悯人。他的欢乐和悲伤,总是那么的明显而平凡。他爸死了,她妈跟男人跑了,许三观自己来到了乡下,被爷爷和四叔收留!渐渐长大的许三观,对这个村子卖血的传统有所了解,他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有一个健硕的身体,和阿方、根龙一起喝了八碗水,第一次走进了医院,卖血赚到了人生中第一笔35块钱。他学着阿方和根龙,要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
第一笔卖血得到的钱,他娶到了他眼中城里第二美的“油条西施”,他给她买了小笼包、糖、等好吃的,花了八角七分钱,他要她嫁给他!这个叫许玉兰的女人,最终嫁给了他。并且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后来他才知道,原来大儿子“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而是许玉兰和一个叫何小勇的男人所生的!许三观当初就是从何小勇手中把许玉兰抢过来的。
后来,每逢家里有灾难,许三观都会在最后没办法的紧要关头,用卖血的方式来化解灾难!他卖血让全家人撑过了“饥荒”的年代,为儿子一乐和二乐添生活费,他又卖了血,再后来,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许三观再次卖血!还没过多久,大儿子得了肺炎,需要到上海治疗,为了儿子,他一路从家里卖血到上海。
改革开放后,日子好起来了,许三观已经十一年没卖过血了,他有一天经过“胜利饭店”,闻到了味道,想吃炒猪肝喝黄酒,他又想卖一次血。结果医院的年轻血头骂他,他的血没人要,身上的死血比活血还多,只配当做刷油漆用的猪血!他失望又悲伤的走过了一条有一条街,碰见了一个又一个人,他的血没人要了,要是家里再有什么灾难,他还有什么办法挺过去呢?他哭了!
许玉兰和儿子们得知后,赶了过来!许玉兰带着他到胜利饭店,一连要了三盘炒猪肝和一瓶外加两个二两的黄酒。许玉兰咒骂着那年轻的血头,而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随着这一句咒骂,本书也结束。
这句话猛然间听起来可能是一句粗鲁的脏话,但是仔细想想,却充满着人生哲理!年轻的血头对许三观的态度,让他非常气愤。对于已经上了高龄的许三观来说,没有什么大风浪是他没经历过的,而年轻的后生,才刚刚开始他的人生。这句话乍一看是拿自己和年轻的血头相比,但其实不是,而是拿年轻的血头和已经去世的李血头来相比,相比于李血头,年轻的血头更不讲情面和道理。李血头虽然有些刻薄,态度蛮横,向人们收礼,但是却也讲情面,通人情。正是因为李血头,他才能一次又一次的卖出去自己的血!而年轻的血头,这个后生,不但态度蛮横,更不讲人情,而且还非常恶毒的对待一个老人!
作为后辈,不管如何都要学会尊重老人。纵然有些道理并不一定能够被他们所接纳,但是不管时代如何变迁,都应该做一个好人。这也是许三观所坚信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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