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馋高速公路上的干树枝 拾荒老人竟弯腰蹒跚着上了高速公路!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李铄汐
因为眼馋高速公路上的干树枝,济南莱芜一名老人竟然弯腰蹒跚着爬上了高速公路。这一幕恰巧被巡逻的高速交警发现,及时将老人劝离了高速路排除了险情。
6月12日下午,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莱城大队执勤民警进行路面巡逻时,在青兰高速公路济南方向发现一拾荒老人。老人弯着腰,在快车道踽踽而行。
高速路上车辆较多,而且车速较快,车辆在老人身旁呼啸而去,情况十分危险。见此情形,民警立刻停车做好安全防护,快步上前,将老人带到安全地带了解情况。
民警经过一番询问了解到,原来老人就住在不远处的村庄,因为看到高速路旁的树木有干树枝,就想砍了回家当柴烧。遂从附近一个护栏缺口爬上了高速路,顺利折下了几段干树枝,就在打算继续攀折时被巡逻民警发现。
民警帮着老人将已经折下的干树枝带离高速路,耐心对老人讲解了行人上高速的危险性,随后民警护送老人至其所住附近离开高速公路。民警立即向有关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因行人自己违法上高速而导致事故发生,在责任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