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为你接近权力 便拥有了权力!
刑事审判中只论对错,不论输赢!
原创 |书影君
全文共 3000 个字,阅读大约需要 4分钟。
壹
这两天网络上闹出了一个舆情。
杭州一位林姓检察官,在自己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吐槽文章,题目叫做《辩护人,你够了!》,内容大意是这位检察官白天在法庭上,独自面对十几位辩护律师激烈辩论,身心俱疲。晚上回到家中把法庭上的许多郁闷和不快,通过文字好好宣泄了一番。
其中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的,是文章中一句林检察官对女儿说的话:“傻丫头,国家不允许妈妈输”!
文章最先在杭州的法律圈内流传,但很快便传到全网,并引起了主要来自律师界的反驳吐槽文章.
开始这位检察官还在文章留言区激烈回怼留言律师,但不久后便删除了自己这篇文章。
而目前我看到的是,她连自己的公众号都注销了。
想想挺可惜,辛辛苦苦发布了几百篇原创文章的公众号,因为一篇吐槽文,最后全军覆没。
这场主要涉及公诉人和律师界的舆情,我不想从法律角度过多地评价,今天就聊一聊点自己的感受吧。
贰
首先聊一个问题:法庭之上有输赢吗?
老百姓谈到打官司时,总爱问一句,是输是赢啊?
这样的问题,其实主要针对民事案件。
两方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有了争端,都觉得自己有理,于是到法院打官司定输赢。
而但凡官司,除开调解结案之外,法院最后总要定出个支持谁、驳回谁。
那么诉讼请求被驳回的一方,认为自己有理的事情法院没有支持,于是感觉自己输掉了官司。
但是这种输赢观,在刑事审判中是不适用的。
| 电视剧《阳光下的法庭》剧照
一个被告人被指控犯罪,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公诉人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出指控,并拿出证据来证明;辩护律师在被告人是否犯罪、此罪还是彼罪、罪轻还是罪重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而法官则居中裁判。
在这样的庭审模式中,没有谁是输家或赢家。
假设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无辜的,但最终还是被判了刑,这个案子中谁是赢家?
公诉人是赢家吗?
表面上看,他令法庭支持了他的公诉意见,反驳了律师的辩护观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但纵观整个案件的结果来看,他却输了。
因为他错误地指控了被告人,使一个无辜之人蒙冤入狱,也使自己的法律职业蒙上了阴影。
| 电视剧《人民检察官》剧照
而且不但公诉人输了,整个参与诉讼程序的人,都输了。
法官输了,因为他错误地判决了被告人;辩护律师输了,因为他没有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保护被告人;而被告人更是最大的输家,因为他无缘无故地蒙冤入狱,白白耗尽了青春甚至生命。
甚至,连法律都输了,因为在它明白的规则约束之下,有人却蒙冤入狱。
再假设另一种情形。
| 美剧《美国犯罪故事》剧照
如果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确实犯了罪,也被法庭判处了相应的刑罚,那么这个案子谁又是输家?
辩护律师是输家?
表面上看,律师收了钱却没有令被告人逃脱牢狱之灾,属于没有尽到责任。
但谁说只有被告人被无罪释放才算律师尽责了?
毕竟在司法实践中,90%以上在法庭接受审判的被告人,其实都是犯了罪的。
| 美剧《美国犯罪故事》剧照
律师最大的作用,是依托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刑事诉讼中尽力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利,使即便有罪的被告人也被罚当其罪。
正如有律师大佬总结,许多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请不请律师的最大区别,就是让自己被判得不明不白,还是被判得明明白白。
那么是被告人输了吗?也不是!
他自己犯下的罪行,理应得到应有的惩罚,也许他的人生输了,但他在这起案件中不能被称为输家。
| 美剧《美国犯罪故事》剧照
所以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刑事审判中,只有对错,没有输赢。
叁
而这位检察官的文章之所以引起巨大争议,还因为她模糊了三条边界。
第一,模糊了私人情绪与公共言论的界限。
文章中引起巨大争议的那句“国家不允许妈妈输”,就是典型的代表。
不可否认,任何人都会有情绪和不理智的时候,包括检察官。
但却不是任何人都能把私人情绪通过公开言论发泄出来。尤其是检察官。
| 电视剧《决胜法庭》剧照
你要知道,你身上的制服和胸前的徽章,注定了你的个体身份将被公职身份所掩盖。你公开发表的每一句话,不是代表一个妈妈,而是代表一个国家的法律。
林检察官作为一个女人和母亲,当然有感到疲惫和委屈的权利,也有私下给女儿和老公甚至单位同事抱怨的权利。
但把这种私人情绪在讨论职务行为的语境中公开发泄,就有很大的问题。
世上有两个场合不能讲道理,一个是夫妻之间,一个是网络之上。
| 美剧《美国犯罪故事》剧照
普通人历来缺乏发声渠道和平台,所以一直是“沉默的大多数”。但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普通人的观点言论,也可能以极低的经济和时间成本迅速广传天下。
但这种网络的传播优势,也可能将一个普通人反噬。
网络的传播速度和参与者的去身份化特点,可以使普通人的坊间闲谈、家庭私语这些原本隐秘的言论,瞬间便天下皆知。
而在被网络去除语境和上下文联系的只言片语,会被无限放大、曲解,最终引起汹涌舆情。
网络拆掉了私人生活与公共场合中间的那堵墙,但显然还有许多人没有适应这个变化。
这篇文章带给林检察官的争议与麻烦,就是例证。
第二,模糊了职业身份和个体身份之间的界限。
法庭上公诉人与辩护人舌枪唇剑、激烈辩论,恰恰代表了庭审实质化改革目标的实现。
所以无论辩护人使用何种辩护策略和手段,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庭审规则,都应该予以尊重。
这种辩护策略,或许会增加了公诉人的工作量(司法资源),或许会令他们的职业优越感受到冲击,但公诉人只能结合事实、证据,在法律框架内对辩护人的观点予以反驳。
法庭上法官、公诉人和辩护律师,都是一种职业身份,都是依照法律履行着各自的法定职责,所说的每一句话也应该依照法律,而不是依靠个人情绪。
| 电视剧《人民检察官》剧照
但林检察官的这篇文章中,却出现了许多个人情绪化的词语,甚至包括对律师个人人身攻击的表述,比如“你是瞎的还是聋的”“你当时是聋了吗”“无耻”“翻脸不认人”“辩护人互撕蛮好看”等等。
我认为这些言论早已超出了职业辩论的范畴,而发展为了一种私人恩怨和人身攻击。这对于一位职业检察官来说一点也不职业,实在是不应该。
第三,模糊了刑事诉讼与体育比赛的界限。
我前边已经说过,刑事诉讼活动,对参与其中的每一方来讲,不存在输赢的问题。
因为大家依照的都是同样的法律,追求的也都是同样的一个目标,只不过侧重点和发力点不一样罢了。
公诉人不想错误指控一个无辜的人犯罪,法官不想错误判处一个无辜的人入狱,辩护律师更不想让本来无辜的委托人被错判。
目标一致,谈何输赢?
只是,在司法实践中,一些部门和个人,把工作管理目标和法律正义目标混为一谈,导致片面追求各种工作考核指标的完成率,却最终忽视了法律正义的维护。
| 电视剧《人民检察官》剧照
在这个现实语境下,我们才能理解这位林检察官的输赢观。
对她来说,认罪认罚率没有达到就是输,被告人认罪后又当庭翻供就是输,让辩护人问到无言以对就是输,法官没有按照她的指控判决就是输。
第四,模糊了国家和个体之间的界限。
赵本山在一个小品中饰演一个好虚荣的村长,曾向自己老婆吹嘘:“主席和我的级别,只差六级!”之后他掰着指头数:“主席、省长、市长、县长、镇长、我。”
林检察官和本山大叔的这个逻辑很像,甚至更进一步。
| 电视剧《决胜法庭》剧照
妈妈是个检察官,检察官依照法律工作,而法律又是国家制定的。
国家和妈妈之间,只隔着法律和检察官两层,所以可以直接推论出妈妈代表国家,所以国家不会允许妈妈输。
这个逻辑放在小品中我们能笑,但在现实中我们却笑不出来。
美剧《纸牌屋》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我一直记忆犹新。
| 美剧《纸牌屋》海报
凯文史派西扮演的众议院多数党党鞭弗兰西斯安德伍德,将一直与他合作最后又不断勒索他的女记者佐伊推下了站台谋杀掉。
安德伍德曾轻蔑地评价这个女记者佐伊:“不要以为你靠近权力,就拥有了权力。”
| 美剧《纸牌屋》剧照
这句话值得所有法律人、尤其是年轻法律人共勉。
不要以为自己做着决定人生死、自由、财产的工作,就以为自己拥有了可以定人生死、自由、财产的权力。
| 电视剧《决胜法庭》剧照
傻丫头,在国家和妈妈之间,其实还有很远的距离。
-END-
【作者简介】
书影君,一个不懂法律的心理咨询师不是好影评人。
把电影读成诗,将文字变作光。
本文配图:网络(侵立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