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女子23年前被分配工作 却未等到上班通知:其他地方还有没有
青锋
23年前被分配工作,却一直未等到上班通知。内蒙古女子包宏芳多年后发现的这个奇特事,一经媒体公开报道,即引发网络舆论高度关注。面对包宏芳“我要求上班,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我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个问题,有关部门究竟该怎么办?假如全国其他地方有类似现象,又该怎样解决?
包宏芳发现自己曾被分配工作,是出外打工多年后,看到有50来个人被安排了工作,去当地卫生局查询,几经周折,才发现问题。
据成都商报报道,24年前,包宏芳中专毕业后,被分配至家乡所在的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卫生局(现卫健委)。据包宏芳称,“当时去卫生局问了,让回家等通知上班”。但此后一直未接到上班的通知。
包宏芳也没有想到,17年后的2014年,她看到有人被安排工作,寻找自己档案未果,后找到“派遣证”并查看档案发现,自己在毕业第二年便被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档案中还有转正定级的工资表。
自己没有接到上班通知,但档案里面却有转正定级的工资表。单从这点看,肯定有另外一个包宏芳,不然,包宏芳的档案怎么会出现如此蹊跷之事?
有关报道披露,包宏芳辗转人事和卫生部门后,在卫生部门一工作人员处获知曾有叫“包宏芳”的在兴和卫校上班。
对于自己被分配工作,自己并未收到上班通知,怀疑有人顶替,兴和县人社局于2019年7月26日曾有回复称,“经核查人社局文书档案,包宏芳已于1997年7月24日被分配到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工作,且在2000年5月17日办理了转正定级。而对于她未收到卫生局工作通知的情况,人社部门让她咨询兴和县卫健委”。
也就是说,包宏芳自己查到的情况,已经兴和县人社局认定属实。
那么,包宏芳为何对被证实的事实连续6年反映未果?
“兴和县政府审查查明:兴和县卫健委提供的证据证明2000年已将包宏芳分配到卫校工作,但在2007年卫校被撤销前职工名单中没有‘包宏芳’”。可能问题就出在这里。大胆地揣测一下,在卫校被撤销时,包宏芳怀疑顶替自己的人,已经通过工作调动,改回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是也非也?有待落实。
因此,兴和县依据“2019年现兴和卫健委职工名单中没有‘包宏芳’,不存在申请人所说的假‘包宏芳’以包宏芳名义继续工作一事”的调查结果,驳回了包宏芳的行政复议。
我们不否认兴和县上述所述为实际情况。但兴和县有关部门怎么不根据包宏芳当年已被分配至乡镇卫生院,以及1997年分配和2000年的转正定级的文件等线索进行查证呢?
转正定级总要由所在单位盖章,也要由当时的单位负责人签字吧。因此,找到当时的负责人,岂不是就能弄清楚转正定级的是哪一个“包宏芳”了吗?
类似包宏芳这样的情况,似有不少耳闻,比如江西乐安县的女孩刘桂金,还有福建南平的男子洪某自称其在福建人民武装学校的毕业时间被篡改,分配名额疑被顶替等等。都是奔走多年,甚至长达20年都没有一个结果。
好在内蒙古女子包宏芳6年的反映,最近似乎有了结果,兴和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包宏芳所反映的问题,县信访局已报至县上,县里准备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此事,目前列上议事日程”。如此而看,离包宏芳问题解决,又近了一步。
那么,对此类问题,有关部门是否来一个统一部署,进行一次彻查,看看全国还有哪些地方有此类情况存在,该追责的追责,该问责的问责,同时拿出一个统一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