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活动开始啦
濮阳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活动开始啦!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李芳同志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51号)和《中共濮阳市教育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濮教党〔2018〕21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以“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李芳老师为榜样,爱党爱岗、潜心育人、无私奉献,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现新时代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2、征文对象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
3、征文要求
(一)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的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二)征文字数2000字左右,A4纸打印。
(三)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格式参见附件1)。
(四)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作者所在县区教育局和所在学校通报,同时取消所在单位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4、征文办法
各县(区)中小学教职工以及教育管理人员、教育科研人员师德征文,由各县(区)教育局征集并组织专家初审后,择优统一上报(濮阳县上报征文不超30篇,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上报征文不超过20篇,华龙区、开发区、市油田教育中心上报征文不超过15篇,工业园区、示范区上报征文不超10篇)。市直学校每校限报5篇。
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在认真组织初审的基础上,择优将上报征文进行排序整理,并认真填写《濮阳市“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报名表》(见附件2),于10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送至市教育局师训科(纸质稿件一份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份,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pysdzw@163.com)。
5、评审与奖励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选送的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征文作品总数的20%、30%、40%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上报参加省级评审。同时,本次征文活动另设组织奖若干名。
6、其它事项
(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征文活动,认真做好征文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号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员参与,并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扎实有效开展主题征文活动。
(二)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校报、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开辟“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专栏,展示本校教师优秀征文。
(三)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对于本次征文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市教育局将将择优在《濮阳日报—教育周刊》予以刊发。
联系电话:8991721 8902869
电子邮箱:pysdzw@163.com
附件:1.濮阳市“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模板
附件:2. 濮阳市“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