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节 鲁迅却做了一件难以启齿的事!鲁迅:我也恨我自己!
鲁迅先生于1922年6月,也就是端午节前后,写了一篇小说,名字就叫做《端午节》。在这篇小说里,鲁迅用嘲弄的语气讽刺了当时一些迂腐的知识分子,而其中也包含自己。鲁迅的弟弟周作人在《鲁迅小说里的人物》一书中就曾说过:“这是小说,却颇多有自叙的成分,即使情节可能都是小说化,但有许多意思是他自己的。”由此可见,小说里面的人物和情节难免有着鲁迅自己的亲身经历。那么那个时期的鲁迅在端午佳节,到底经历了什么呢?
在《端午节》这篇小说里,塑造了一个叫“方玄绰”的知识分子形象,他既是一个学校的教师,也同时做着一个“无关痛痒”的官僚,这种身份的双重性不自觉早就了他性格的双重性。整体来讲,他有点像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佛系青年”,对啥事都觉得“差不多”,能糊弄就糊弄。比如看到老辈人欺负青年人,本来觉得有些气愤,但转念一想,就认为这些青年人长大了肯定也会欺负自己的下一辈,反正都是“差不多”的人,于是便心安理得了,没觉得有什么不公平了。方玄绰的这种思想,无疑代表了很多知识分子普遍的心理状态,觉得什么事情都有其理所当然的地方,最后便顺其自然,不加反抗了。而我们现在的人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
但有些不公平的事情终于落到自己身上了。方玄绰作为教员的薪水有半年都没发下来了,他虽然也很着急,但就是不愿意破了老脸去要钱,甚至其他教员要联合起来去索薪的时候,他还觉得有些不妥,有些太吵闹。这是因为他还兼职做着一个官僚,大概有些官俸勉强糊口的缘故。直到自己的官俸也开始拖欠,回家连饭钱都快没有的时候,他才觉得了不公,觉得气愤。
然而尽管他有着气愤,也不愿意,或是不敢到政府去发泄,这不是他因为清高孤傲的性格,而是因为懦弱,不敢与人发生矛盾,也不愿与人发生冲突。于是他只能回家向老婆发牢骚:“你看,还说教书的要薪水是卑鄙哩。这种东西似乎连人要吃饭,饭要米做,米要钱买这一点粗浅事情都不知道……”但是总在家发牢骚有什么用呢?同事们让他一起罢课,同僚们让他一起去讨薪,他就是不参加。等有人被打得头破血流,从而讨得了一点薪水之后,他便坐享其成。
直到端午节的前一天,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高高兴兴地把薪水拿回家来交给自己的老婆,反而面对的是老婆交给自己的一大堆柴米油盐的账单。如果今天不把这些账单打发清楚,明天端午节,就会面临一大堆人上门讨债!于是方玄绰迫不得已做了一件自己难以启齿的事情,就是出门向朋友借钱。然而端午节这个节骨眼上,谁会愿意借钱给他呢?所以免不了出去碰一鼻子灰。回到家后,他便开始破罐子破摔了:“叫小厮即刻上街去赊一瓶莲花白。他知道店家希图明天多还账,大抵是不敢不赊的,假如不赊,则明天分文不还,正是他们应得的惩罚。”喝完莲花白,告诉妻子明天有人来要账,就让他们初八再来,然后便躺在床上,咿咿呜呜地念起《尝试集》来。
鲁迅写这篇小说,肯定是有着深刻的真实体验。作家茅盾在《鲁迅论》一书中这样评论这篇小说:“《一件小事》和《端午节》,便是很深刻的自己分析和自己批评。”虽然当时的鲁迅在社会上绝对算是高薪人群,但也免不了被拖欠工资、拖欠稿费的经历,甚至鲁迅索债要钱的本领在后来都出了名。但前期的鲁迅肯定也有他笔下方玄绰的懦弱和矛盾性格,所以才会塑造这样一个人物。
所以从这篇小说中可以猜测,鲁迅这样的大文豪也在端午节的时候经历过借钱和拖账这样让人难以启齿的事情,而这样的事情肯定给了鲁迅一些刺激,让他痛恨自己作为知识分子的懦弱,开始反省自己这样的知识分子的迂腐,于是才在这一年的6月,也就是端午节前后,写了这样的一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