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真理?西方哲学在陷阱里比赛跳高!
纵观哲学发展史,从古希腊到现代,西方哲学可以说一直都是在语言陷阱里比赛跳高,他们蹦跶的挺欢,都以为自己已经达到了世界之巅,但是他们谁也没有想到自己只是活在一个大坑里!当然了,在这里我们也并不是要说哲学家们都是神经病整天在玩一些无聊的文字游戏,我们有很多人还是喜欢这样说的,这是因为大家都不知道,哲学家们之所以是神经病,那是因为哲学家们是瞎子群里的明眼人和聋子堆里的耳聪者——跟大家都不一样!与他们相比,我们就是瞎子和聋子,我们说他们是神经病是因为他们所说的东西我们谁也没有见过谁也没有听过!
几千年来,西方哲学在所有重大的哲学问题上都没有跳出语言陷阱,在真理问题上也同样如此,尽管他们发展出了很多的真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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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真理?在我们普通人看来这似乎是个很简单的问题根本不需要讨论,但实际上我们普通人对哲学概念的理解往往就是在看天上的彩虹——自以为很清晰但实际上根本摸不着边际!不信你也试着回答一下什么是真理!
哲学上有很多种说法
我们很多人对真理的认识其实就是马列哲学的定义: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或者说,真理就是与客观事物相符合的认识。但是,我们必须要清楚,关于什么是真理,哲学上不只是马列主义做出了回答,还有很多种别的说法。
我们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网络教育学院 网络与多媒体教学课程)中的一段话就可以窥豹一斑,没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跳过这一段,只要我们知道这个问题非常复杂说法很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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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客观真理论,必须自觉地反对唯心主义的主观真理论。在真理观上,各种唯心主义哲学都是这样那样地否认真理的客观性,主张主观真理论。其中,主观唯心主义总是这样那样地把真理解释为人的感觉或观念范围内的某种东西。例如,休谟认为真理是观念与主体感觉相符合,贝克莱断言真理存在于观念之中,康德认为真理是思维与它的先验形式相一致,马赫提出真理是感觉的最简单、最经济的复合,俄国马赫主义者波格丹诺夫认为真理是“人类经验的组织形式”或“社会地协调起来的经验”,实用主义者则主张“有用即真理”,等等。这些都是直接否认真理的客观性的主观真理论。客观唯心主义并不直接否认真理的客观性,甚至表面上似乎还很强调真理的客观性,但却歪曲了真理的客观内容。
在客观唯心主义看来,一种认识之所以是真理,并不是因为它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规律,而是因为它体现了或者它本身就是某种“客观精神”。柏拉图认为真理是某种超验的、永恒的“理念”,经院哲学家把真理看作是上帝的属性,黑格尔认为真理是“绝对理念”的自我显现,等等,都属于这种客观唯心主义真理观。其实,客观唯心主义所谓的“客观精神”就是人的思维活动中所使用的概念,只不过它被客观唯心主义神化成了世界的创造主而已。这种“客观精神”的性质和状态,完全取决于哲学家们个人的理解和描绘。因此,虽然客观唯心主义口头上宣称真理不依赖于人,表面上强调真理的客观性,其实还是转弯抹角地肯定了真理依赖于人(首先是依赖于客观唯心主义者自己),并由此迂回曲折地否定了真理的客观性,其真理观仍然是一种主观真理论。
坚持或者反对的理由是什么
在这里我们关心的并不是西方哲学关于真理的说法到底有多少种,我们关心的是:他们为什么要互相批判?为什么要反对不同的观点?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见过有哪一种真理观不反对别的真理观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说“哲学就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这句话在这里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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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为什么要反对不同的观点呢?是不是因为他们认为其它的观点都不正确、不对或者不是真的?是不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自己的观点才是正确的、对的或者是真的?是不是他们认为只有自己所说的才是真理?难道他们还有别的理由吗?
人们坚持或者反对一种观点的理由或原因是什么?
真理只是给了人们一个坚持的理由
在网上我们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喷子以“官科”或者“官哲”自居骂“民科”和“民哲”脑残,他们自以为自己博学多识,但实际上他们绝大多数人都只是一个照本宣科的扬声器,他们对绝大多数概念的理解都只限于字面意思。他们自以为自己对科学知识的了解就像对自己一天吃了几顿饭一样再也清楚不过了,但是当你问他们一顿饭吃了几口,吃饭时是先张上巴还是下巴时他们保准没有一个人能够答得出来!他们自以为自己掌握着神圣的真理,但是他们对真理的理解绝对不比课本上的字面意思更多一些,课本上说过的他们都知道,课本上没有说过的他们肯定都不知道!
真理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别的真理观暂且不说,我们先来看看马列哲学的定义: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或者说,真理就是与客观事物相符合的认识。
仔细分析这个定义,我们就会发现,在马列哲学中,真理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神圣,也没有哲学家们搞得那么神秘和玄乎,在这里我们能够看出:1、真理并不是“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本身;2、真理只是一种“反映”或者是“认识”;3、真理是一种“正确的”反映或者“相符合的”认识。说到底真理就仅仅只是人们对认识的一种分类而已,是用来区分谬误的!马列主义把人的认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正确的叫真理,一类是错误的叫谬误!我们平时觉得非常神圣的追求真理和坚持真理,翻译过来也就是追求正确的认识和坚持正确的认识!
在这里,我们暂且不管什么样的认识是正确的什么样的认识是错误的,我们只想要知道马列哲学为什么要这样分类?是不是为了给人们提供一个坚持或者反对某种观点、理论的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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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看别的真理观。实用主义的“有用就是真理”是不是也是一种分类?按照 “有用”和“没用”对人的认识进行的分类?
……
当然了,我们也并不排除还有别的真理观,比如说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德里达就主张应从根本上否弃“真理”这个词……
当然了,在这里我们关注的重点并不只是真理到底是不是一种分类,我们更关心的是哲学家们有没有去否定别人的观点,有没有批判别人的观点是不正确的?我们关心的是实用主义有没有攻击马列的真理观、德里达是不是在否定别人的真理观?
哲学家们在语言陷阱里面比赛跳高
在《西方哲学没有大智慧》一文中我们说过,几千年来西方哲学一直对形而上学问题或者说“前语言”问题认识不清,一直在语言的陷阱里打转转。
所谓的“前语言”问题就是在没有规定语词的用法之前争论语词到底表达什么,或者说在没有对一个概念下定义之前争论这个概念到底是什么意思。“前语言”问题就是一个语言陷阱,最终是说不清的,这样的问题你怎么说都行但怎么说也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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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真理?这个问题在西方哲学中就是一个“前语言”问题,西方哲学家们没有意识到,世界上没有自身叫“真理”的东西,什么是真理什么不是真理最终都是我们自己说了算,在没有定义什么是真理之前,什么都可以是真理什么也都可以不是真理,他们对真理的各种解释谁也不比谁更正确或者是更接近真理!
不同的世界观形成了不同的真理观
为什么几百年了哲学家们在真理的问题上还无法达成共识?其根本原因并不是由于他们的真理的定义出了问题,而是由于他们的世界观不同——他们在更深一个层次的认识上存在着分歧——不同的世界观形成了不同的真理观!
就拿马列的真理定义来说,把真理定义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或者“真理就是与客观事物相符合的认识”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只要人们对“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有共同的认识,只要人们承认认识是一种反映,那完全可以定义正确的反映就是真理,不正确的反映就是谬误!可以这样说,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真理观就是这样的!
但问题并不在这儿,而是有人不承认“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比如说实用主义的詹姆士,他认为世界的本原不是物质,而是“纯粹经验”,即是一种因神经受刺激而引起的连绵不绝的“感觉的长流”或“原始的感觉混沌”,这样他从根本上否认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当然了也就否定了反映论的真理观——没有“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哪还有什么正确的反映和相符合的认识呢?他说“理论的真理性不是什么我们心灵与原型的实在之间的关系,它只是心灵之内的事情。”并由此得出了“有用就是真理”的结论,中间的推理过程我们就不详细说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查资料。
由此我们能够看出,哲学家们表面上是在互相批判对方的真理观,实际上则是在否定对方的世界观!之所以在真理问题上几百年无法达成共识,不是“真理”这个概念说不清而是世界观说不清,哲学家们谁也不同意谁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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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不是一个独立存在于人的认识之外的东西,它是人们对认识的一种分类。人们的每一种分类方式都是在一定的世界观的指导下进行的,因此这也就意味着真理观是由世界观派生出来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真理观,而不是与之相反!西方哲学没有搞清这个关系,所以他们总是在批判别人的真理观不对,总是在用自己的真理观来批判别人的世界观不对!
难道一种真理观就不能用来评判一种世界观吗?答案当然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必须要在更高一个层次上的世界观中进行,比如说,要评判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哪个更正确,我们就必须要站在一个能够统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世界观中进行,在双方互不承认的世界观中,是无法用自己的真理观评判对方的世界观的,我们无法用唯物主义的真理观证明唯心主义是不正确的,也同样无法用唯心主义的真理观批倒唯物主义!
真理只能在同一种世界观下的理论体系中有效,不能用于不同的世界观体系中,用在不同的世界观体系中必然会产生认识上的混乱!
为什么需要真理
真理并不是什么神圣的东西,它只是人们对认识的一种分类,如此分类的目的是要给人们一个坚持或者是反对某种观点的理由——是真理的我们要坚持,不是真理的我们要反对!
西方哲学在画蛇添足
由于对真理观和世界观的关系认识不清,西方哲学搞出了许多画蛇添足的事情。比如说实用主义,既然他们已经认识到理论只是一种工具而已,那用“有用”和“没有”对理论进行分类就完事了,管它什么真理不真理呢?有用我们就用,没用扔一边就算了,没有必要再引入“真理”这个概念了!“有用就是真理”纯属画蛇添足多来一套,如果有用就是真理,真理就是有用,那么这个时候“真理”和“有用”就是一个同义词,它不能再有别的任何意思了,如果还想要让真理具有唯物主义真理观中的“正确的认识”这个意思,那就等于是赋予了“真理”这个词其它的含义,那我们就还必须要修改“有用”这个概念的定义,把“有用”和“正确”关联起来,否则就是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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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德里达,自己的体系不需要“真理”这个概念就算了,干嘛还要去否弃别人的真理?这纯属于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统一真理观要先统一世界观
想要统一人们的真理观,前提是必须要先统一人们的世界观!在不统一世界观的情况下争论真理观,那就是鸡同鸭讲!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是要争论谁的真理观更正确,而是要弄清楚它是哪种世界观下的真理观!
在比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更高一个层次的世界观中,我们根本不需要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