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深山老林40年 这支警察队伍是你“最熟悉的陌生人”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经济社会刚刚起步,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森林资源保护面临严峻形势。为适应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需要,安徽省歙县森林公安应运而生。当时的森林公安队伍和装备,更是无法与今天相提并论。但在那个年代,森林公安民警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始终坚守在大山深处,战斗在崇山峻岭之间,不计个人得失,为守护林区安宁默默奉献。
一桩桩磨灭不掉的从警往事,一段段刻骨铭心的从警生涯,恍如发生在昨天。
1987年,“北方一把火,南方一把斧”是当时森林资源保护的真实写照。为适应当时的社会需要,彻底扭转皖南山区歙县石门林场乱砍滥伐林木的混乱局面,成立了歙县公安局石门林业派出所。提起派出所成立之初的往事,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的退休森林公安民警王健激动不已,仿佛又回到了当年的激情岁月。
王健从教师改行到石门林业派出所工作,当时,派出所只有4名民警,3名民警是林场工人身份,只有他一个人是事业身份。王健说:“当时的办公条件十分艰苦,大家挤在一间狭小的办公室,一到雨天,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外出办案没有交通工具,大家靠走路,吃住在林场工区的简易工棚。林场山场海拔都在千米以上,山高路险,违法犯罪案件经常发生在偏远高山,摸排走访、调查取证一大半时间花在走路上,有时一个案件办结需要半个月才能回到派出所。”
退休民警汪顺达是一名老森林公安,退休前在县林业公安科、森林公安局负责内勤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汪顺达经历了森林公安的数次变迁。看到见证森林公安发展历程的画册,老汪激动不已,一有时间就会捧着画册回顾森林公安发展的艰苦岁月,带给他更多的是回忆和留恋。
长期以来,森林公安作为行业公安的组成部分,是一支特殊的专业警种,是重要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肩负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的历史使命,是光荣的“森林卫士”和“生态铁军”。
虽然,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人不了解森林公安,在守护绿水青山的背后、在防控森林火灾的前沿、在野生动物哀嚎无助的时刻,无不饱含着森林公安民警的艰辛付出。开展“春雷行动”,捣毁大梅口、小梅口盘踞一方的“鸟村”,歙县森林公安让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分子胆战心惊。集体二等功的荣誉称号,是专案组民警与违法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最好见证。在山火肆虐的严冬,广大民警用坚毅挺拔的身躯,与无情的“火魔”展开殊死搏斗,将火灾肇事者绳之以法,“火魔”一时间被压制。侦破盗伐林木犯罪团伙,专案组民警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循线追踪,一举将朱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翠绿的青山又回到了往日的安宁。
自80年代初期成立以来,一代又一代的歙县森林公安民警前赴后继、只争朝夕,为守护林区安宁,谱写了一曲曲英雄赞歌。歙县森林公安局先后被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授予多项荣誉称号,1名民警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3名民警被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荣记二等功。
40年来,全县广大森林公安民警不辱使命,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殷殷嘱托,把林区群众的冷暖安危挂在心头,不断加大平安林区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打赢一场场绿色保卫战。如今,林区治安环境由40年前的严峻复杂到目前的总体和谐稳定,林区治安实现了持续好转;资源保护从当初的被动防守到现在的主动出击,生态安全保护屏障坚不可摧。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政是政、警是警、企是企”的目标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公安发展迎来了新纪元。对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是一次系统性重塑、结构性优化,是顺应时代变革的大势所趋,是提升生态保护能力的优化组合,是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更好履行森林公安职责的必然选择。
新时代、新使命、新起点,更要有新作为!全体民警将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适应新环境、立足新岗位、展现新姿态,建设更高水平的信息化、法治化、专业化森林公安队伍,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森林生态安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