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消防:为受灾群众安置点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越是抗洪抢险,受灾群众安置点越要注意防火,临时集中宿舍的电线要有穿管保护,排插要规范用电管理,楼道走廊应配备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我们都马虎不得……”。
“你们消防人员不仅救了我们这些受灾群众的生命,还十分关心我们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的消防安全。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这些无私为民的消防员!!”
这是7月20日,湖北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英山县大队前往百涧河村、马堑村、梅岩村等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消防知识时,与安置点负责人一段暖心的对话。
自6月8日入梅以来,黄冈市已遭受8轮强降雨侵袭,一轮比一轮强,持续强降雨袭击了整个大别山地区,城市内涝、道路积水、房屋受损、农田被淹、山体滑坡、群众被困等灾害……黄冈市仍设有集中安置点601个,入住群众达19045人。
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防汛救灾工作提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抓好抗洪抢险的同时,高度关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消防安全,支队党委成员分别下基层指导督查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的消防安全工作。武穴、、黄梅、英山、罗田、团风、红安、黄州等12个大队深度研判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存在的火灾风险,针对性制订防范措施,并主动联合住建、公安、供电、供气等部门,开展安置点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有关方面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采取划定防火分区、设立隔离带等方式加强防护和人员巡查,确保安全。
7月17日,黄州区大队对受灾群众安置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提示安置点管理单位要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控制室值班值守,加大日常防火巡查,强化火源、电源管理,全方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确保安置点消防安全。红安县大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灾民安置点开展消防服务,消防监督员实地查看了安置点消防安全措施防范、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武穴市大队深入辖区15个受灾群众安置点开展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严格用电用火管理,电气线路统一敷设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严禁在帐篷和篷布房内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切实为受灾群众撑起消防安全“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