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考后与教练约喝酒身亡:姑娘 缺乏安全意识是你悲剧的根源
近日,深圳一男子称其妻驾考后被驾校两名男教练约出去喝酒,结果第二天凌晨,妻子在酒店房间内身亡。
对于这样的案例,深感痛心。据悉警方已排除他杀,但总让人觉得如鲠在喉,疑云重重,不吐不快。
第一、两名男教练为什么不将醉酒女子送回家?
既然女子是被两男教练邀请出去喝酒的,那么女子醉酒后,两男教练理应有责任送她回家休息,因为事情毕竟由他们引起。
但是在女子喝醉后,两名男教练非但没有送她回家,反而将醉酒的她送去了酒店,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显然不单纯又不言自明。
女子丈夫看过女子与教练吃饭及事发酒店的公共视频称,平常不怎么喝酒的妻子在吃饭时被两教练不停地劝酒,之后到宾馆呆了5、6个小时。
而且还表示妻子入住酒店时“没有意识,是被抬进去的”,至少是由同行男子搀扶入住的。
深夜约女子喝酒,或将其灌醉后送酒店,傻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女子丈夫也怀疑妻子遭到了侵犯,但警方口头告知其妻未遭到性侵。
从整个事件看来,总让人感觉女子的一系列被胁迫的行为提前就被预谋了,包括邀请、吃饭、喝酒、送酒店等行为。
至于在酒店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为此我特地查了下相关法律,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劝酒人行为主观上如果存在过错,构成民法上的侵权,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饮酒过程中劝酒人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刺激对方、利益引诱的行为,可以视为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中即便女子没有被性侵,但两名教练劝酒致对方酒精中毒死亡,也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即便不会被判刑,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人的生命和赔偿金相比而言珍贵很多,我们理应珍惜,所以在被他人劝酒时,自己也要有明确的主观拒绝意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女子与其丈夫,心是不是太大了?
9月17日女子驾考完成后,回家买了把面准备在家吃饭,但当晚8点被两名驾校教练邀请外出喝酒。
女子表示晚上11点会回家,还让丈夫将钥匙放在鞋架柜子抽屉,后来丈夫打了10几个电话没人接后报了警。
其实在晚上22点36分时,女子与两名男子就到了七天酒店,女子当时醉酒状态,入住手续由两名男子完成。
时间显示:三人22时45分上楼;22时50分其一男子离开;23时53分另一男子前来未敲开门后离开;凌晨4时30分警方抵达酒店。
女子深夜赴驾校男教练的酒约,虽有6、7人聚餐,但驾校鱼龙混杂,身边没有亲密可信赖的人,心是不是太大了?
深夜任人劝酒、喝酒,女子自己就没有一点意识了吗?作为女子自尊自爱,做好自我保护,这是首要的也是关键的。
作为丈夫来讲,也应该嗅到其中的危险信号,怎么能放妻子出去与男子聚餐喝酒呢?驾校毕竟不同于上班的公司。
记得之前上班,老板也会经常让陪同客户吃饭,席前先和老公报备,席间会和老公视频,席后还要联系老公。
当然,公司是长期上班的地方,领导和同事会相对单纯,老板也照顾女员工,都会让先送女员工回家。
总之,如果女子和其丈夫如果早点嗅到其中的危险,还会有这样的后果发生吗?深感痛心啊。
第三、写在最后
案例中女子的遭遇让人痛心,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不要随意和不熟悉的人聚餐唱酒,对于驾校也不例外,如今驾校鱼龙混杂,真的该好好整顿了。
女性应拒绝不必要的聚餐喝酒等。女子深夜外出喝酒很危险,要懂得拒绝,案例中接受邀请的女子,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最终酒醉命丧酒店。
女性应避免单身夜行,不搭黑车。这两种行为很危险,尤其对于青年女性,女大学生在这方面吃亏不少,更要提高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女性遇到危险,及时报警。遇到犯罪分子侵财、侵色、临时起意等现象,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时报警等。
希望案例早日侦破,希望女性同胞时刻具有安全意识,懂得保护自身,免遭犯罪分子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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