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苦与乐:快乐不是人生唯一追求的价值
有这样一段专门驳“快乐论”的话:“我们试设想一种境界,其中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无尽的快乐。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应该作为人生的最高目的。我们再设想有一个幸灾乐祸之人,在别人愈痛苦时,他愈感到快乐,我们想想他的这种心境是否还有道德感。由此我们便明白了,把快乐当作人生唯一追求的价值,是一种荒谬的论调。”
西方理想主义者如格林也认为,人生所追求的是实现自己的目的,而不是实现目的之后的快乐, 快乐只是一附带的情感体现。康德尤其严格地把快乐作为非道德行为。 当今西方的快乐主义者认为,凡是不产生快乐的行为都不是善的行为, “乐”是为善的必须条件。西方伦理学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迄今为止还没有定论。
一般而言,普通人都害怕苦痛而追求快乐。英国人狄更斯在《希腊人的人生观》一书中说,希腊人之所以追求快乐的人生是因为他们非常害怕死亡,因为他们认为人一死什么就都没有了,所以在活着的时候就要及时行乐。所以快乐主义、功利主义的人生哲学,实际上就是顺乎人的性情的世俗哲学。
但是当人的精神境界提高后,一有精神追求的时候,就不会单单追求世俗的享乐,而表现为不畏艰苦而甘愿受苦的精神。因此, 西方中世纪的宗教精神及西方哲学中的理性主义、理想主义者都鄙视快乐,他们确实比一般的快乐主义、功利主义者和希腊人中追求快乐者的精神层次要高。
西方近代的文学家艺术家有理想主义、浪漫主义精神者,也常常表示出鄙弃世俗快乐的趋向,而宁可追求苦痛。如卡来尔就说过:“能受苦即伟大。”
歌德的一生经历过无数次恋爱,而当即将成功时他却自行逃走。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经历了一切人生之享受,最后就是为了体验人生的空虚”。晚年他又说:“一生快乐之日不 过四个礼拜。”
托尔斯泰晚年从幸福的家庭中出走而死于风暴途中,也是为了不愿享乐的人生观。罗曼罗兰在其所著《米格朗基罗传》中引用米格朗基罗的话:“愈使我痛苦的,我愈喜欢;我的欢乐是悲哀。 千万的欢乐,不及一单独的悲哀。”这些都表明了西方近代有理想主义、浪漫主义精神的文学家、艺术家,宁肯秉持受苦的精神,而远避和鄙视富贵荣华。
然而人之所以能知受苦之伟大,是因为他不怕苦,而且能甘于苦,以苦为乐。尼采的《快乐的智慧》一书也是这种观点。但须指出的是,西方的文学家艺术家中主动追求苦痛的一些人常常逃不出两种人,一种是为了坚持自己的个人意志以提升精神,第二种是想通过体验痛苦丰富人生的经验。而中世纪的基督教徒之所以不怕苦,则是因为他们鄙弃世俗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