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隔离违法 不要再增加一线防疫人员的负担了
随着疫情的发展,各地确诊病例数量的增加令人揪心,但不断有地方传来病例康复出院的消息,也令所有宅在家的公众稍稍松了一口气。
山东首例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出院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也有一些“特殊”的行为引发高度关注。例如成都一女子不听劝告拒戴口罩被民警教育后道歉,无锡一户9人不服从疫情隔离被采取强制措施,济南3名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在医院接受隔离期间逃离医院,这些行为都与目前众志成城全力抗击疫情的情势格格不入,令人费解。
先不说有悖情理,逃避隔离首先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目前,国家卫健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但采取的是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所以逃避隔离的行为已经违法。
最新的情况是,越来越多的城市地铁交通也出台了新规,例如大连、兰州、深圳等,都规定不戴口罩将被拒绝乘车,拒不配合情节严重者将由公安机关处理。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不论是戴口罩还是自觉隔离,都是对自身安全负责,对他人负责,进而对社会负责的行为,是一个公民必备的素养。
而从心理上,其实在指定场所接受医学观察或者是遵从医嘱在家隔离,无疑是更让当事人心安的办法。在笔者看过的新闻里,无论是武汉协和医院被感染的医生,还是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被感染的护士,他们在接受采访的时候都提到过,感染后战胜恐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相信自己的同事和医疗团队”。
同样,作为普通公众,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如果发现自己有与病源接触的可能,一定要遵从指引,按照指引进行相应级别的隔离和观察。恐慌并没有帮助,只有科学防控才能帮助我们共同战胜疫情。
社区排查
不论是前线的医护人员,还是一线的社区和其他战线上的工作人员,都在与疫情打一场艰难的遭遇战。而我们所有人越团结,越信任,这场遭遇战的时间就会越短。
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