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学子弑母案” 类似发生在北大的案件还有哪些?
“北大学子弑母案”, 类似发生在北大的案件还有哪些?
北大学子弑母案
最近,“北大学子弑母案”的新闻依然是社会各界热议的热点新闻。北大学子吴谢宇于2015年7月11日残忍的将母亲杀害在自己的家里,但是直到2016年2月14日才被发现,也就是说7个月之后母亲的尸体才被发现。吴谢宇在潜逃了三年多之后,在重庆机场被捉拿归案。
吴谢宇在潜逃的这三年时间里,并没有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潜逃到国外,而是在国内频繁活动,期间还在重庆酒吧打工两年,白天从事家教活动,晚上在酒吧陪酒。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吴谢宇把母亲残害之后,通过母亲的手机向亲戚朋友借款140余万元,谎称自己和母亲将要到美国去留学。
有人说,北大注定是一个被人们所热切关注的地方,因为北大是至高的学府,更是人才济济之地。
当然还有人说,北大是出人才的地方,更是出故事的地方,其实北大近些年来发生的刑事案件,不仅仅此次发生的“北大学子弑母案”, 小编今天就给大家盘点一下近些年来发生在北大的刑事案件。
邱庆枫被害案
出生于1980年11月的邱庆枫,是四川绵竹人。2000年5月19日,邱庆枫在北大主校区考试后返回北大昌平分校(位于北京北部郊区)的路上被害。
邱庆枫从小家里比较贫困,上大学的学费都非常吃力,父母亲东借西凑,但是她却非常的优秀,学习特别用功,是当年四川省绵竹中学唯一考入北大的学生。后来有不少的学生认为,邱庆枫的死是因为学校松散的安全管理。
连勇残害孩子一案
出生于1981年的连勇,是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于集镇连海村人。经过自己的个人努力,他很幸运的取得北大法律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毕业之后开始在北京工作。
但是就是这样一位法律专业毕业的北大高材生,自己不仅心理素质很差,应对人生挫折和打击的能力十分弱小,更是一位法盲,最终酿成惨剧。
从北大法律专业毕业之后,连勇的就业并不那么顺利,在婚姻问题上更是遭受了打击,他谈了一位女朋友,但是家里的经济情况却不好,支付不起高昂的彩礼,女方提出的有关物质的条件他都无法满足,后来女方和他分手。
工作上的变动以及女友离他而去,让他对社会和人生产生了严重的看法,他后来在忏悔自己的犯罪行为的时候说:“我的情绪开始变得很容易冲动,经常想不开,我感觉自己在这个社会上没有被承认,对比上学时的光环,我感觉心理落差很大”。
自己的失落,他没有一个很好的心理应对,而是感觉欺负自己的人怎么一个接着一个。2011年11月14日,连勇走在一条胡同里,一位莽撞的小孩子撞了他一下,头也不回的走了,就这件小事情,连勇却想不通,凭什么这小孩子不给自己道歉就走了?于是连勇怀恨在心,后来又找到了这个孩子,把孩子骗到了他的家里,他让孩子给他道歉,孩子却没有,他就打孩子,连勇怕别人说他打孩子,最后就把孩子害了。
后来连勇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连勇死刑,并同时判决其赔偿死者家属60万余元。审判结束后,连勇痛哭流涕的说:“我之前做的不是人该做的事,如果我有幸活命的话,如果我还能出来,我会给乐乐的父母养老”。
后记:
发生在北大的这几起刑事案件,也许纯属一种偶然,但是在偶然中是否是一种必然呢?这些案件的发生在警示高校的大学生教育,不是说大学生在大学校园就完全可以是放羊式的教育,而是应该积极的关心和呵护大学生的成长,多多引导大学生走出不健康的心理误区,作为大学老师,要多多和大学生进行有效的情感沟通,帮助学生处理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思想观,唯有如此才能减少此类大学校园刑事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