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庙孟府了翁碑前话陈瓘
在邹城孟庙孟府,有一通有关箴言的碑刻,即宋贤了翁先生格言碑。这通碑刻原只留存拓片藏于孟府,1992年夏维修祧主祠时出土了原碑下部一截。1998年秋,原碑上部又于孟庙出土。两相对接后和所藏旧拓片相同,且字迹清晰。
宋贤了翁先生格言碑碑额为梯形,标题为楷书,共4行,每行2字。格言为篆书书写,也是4行,每行4字,内容为:“事亲以孝,事君以忠。为吏以廉,立身以学”。跋文亦为楷书,共27行,每行11字,记载了立碑的缘由、时间,立碑人等信息,内容如下:“了翁陈忠肃公,延平沙邑人也。公道学名节,宋名臣言行录详之。其格言有关于世教,固人人所当法者。适友人为予作古篆,乃命工刻石置诸孟庙,以传不朽。且公于孟氏之学多有发明,若罗仲素论瞽瞍底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之,只为无不是底父母。公闻而善之,曰:‘惟如此而后天下之为父子者定。’又尝著家训,有曰:‘知埋鬻之戏,不如俎豆;念慈母之爱,至于三迁。自幼至老,不厌不改,终始一意。则我之不动心亦可如孟子矣。’噫!公之学其深,有得于孟氏之学者与。予生于了翁先生之乡,而佐证于亚圣公之阙里,故以其格言附诸此,不惟以示诸君子,且常欲目击而自警云。洪武六年岁在癸丑九月初吉。赐同进士出身、济宁府兖州邹县丞邓原忠敬书。亚圣五十四代孙孟思谅立石。”
从跋文中可知,这通碑刻为明朝洪武六年(1373年)邹县丞邓原忠、孟子五十四代孙孟思谅所立。在明清时期,科举考试殿试把录取考生分为三等,称三甲。一甲仅录取3人,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称为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称为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称为同进士出身,世人统称录取者为进士。邓原忠为明洪武四年(1371年)辛亥科殿试金榜第三甲第65名赐同进士出身,被派到邹县任知县的副手——县丞。到任之时,正是金榜题名不久,初任官员踌躇满志之际。邹县为孟子故里,孟子嫡系后裔居住于此。而且邓原忠非常尊崇、仰慕的同乡先贤陈瓘,对孟子十分推崇,并且“于孟氏之学多有发明”。恰好有一位朋友为邓原忠撰写了了翁先生的十六字格言,于是邓原忠与孟思谅勒石立碑,目的“不惟以示诸君子,且常欲目击以自警”。
陈瓘,字莹中,号了斋,时称“了翁先生”,沙县人(今福建三明)。历任左承议郎、右司马外郎、左正言、左司谏等职。《宋史》称其谏疏似陆贽,刚方似狄仁杰,明道似韩愈。陈瓘在京城朝会时,认识了当时只是管辞令的小官蔡京,见蔡京这人可以直望太阳很久而不眨一下眼。陈瓘因此对别人说:“蔡京有这样特殊的功能和精力,来日一定显贵,但他仗着先天禀赋好,敢和太阳相比,其得志以后,恐怕会目中无人,营私霸道,放肆狂妄,为所欲为。”后来蔡京得志升了大官,劣迹充分暴露出来,陈瓘因此多次弹劾蔡京的贪赃枉法,虽然几次被诬告、放逐,甚至入狱,但是始终不改一身铮铮铁骨。为官42年间,调任23次,经8省历19州县。他去世后,直到宋钦宗即位,才平反昭雪。
陈瓘的事迹《宋史》有传,南宋大儒朱熹在《三朝名臣录》中曾亲自为陈瓘撰写传记。南宋理学家杨时为陈瓘祠堂撰写《沙县陈谏议祠堂记》,以示纪念,垂范后人。至明代,郑瑄《昨日庵日纂》、肖良有编撰的传统蒙学读本《龙文鞭影》、冯梦龙编写的《智囊》等书,都收录有陈瓘的故事,其内容则属历史事实。在江苏南通,城内文庙、狼山准提庵及如皋定慧寺内都将陈瓘与岳飞、文天祥等一起供祀。由此可见陈瓘的影响及社会地位。
“事亲以孝,事君以忠。为吏以廉,立身以学”,这是陈瓘的人生准则和处事格言,他是知行合一的典范。
事亲以孝。据载陈瓘“性至孝,事亲承顺,颜居丧毁瘠,如礼庐坟。兄弟友爱,抚恤育孤,有所成立”。其少年时虽勤奋好学,却淡薄功名,倒是他的父母一再教诲他要努力进取,光宗耀祖。他听从父母之命,于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应考,一举金榜题名中得探花。
事君以忠。宋《名臣录》云:“公誉望早达,自登科不汲汲於仕,进元祐、绍圣,诸公交荐于朝,公谨所主多所,退避及后,初眷知居言路,排奸扶正,所指议者往往尝相举荐”。“公智明虑远,通易数如靖康变故,隆佑垂廉,国家中兴之事往往预言,士大夫间有亲见者”。历代方志也记载了陈瓘与其上级相处的都不是太好,他以国家为上,不买上级之情,不受权贵拉拢,虽然多次入狱、流放,却始终不改初心。
元祐四年(1089年),其任越州(今杭州)通判,太守蔡卞(蔡京之弟)认为陈瓘德才兼备,给予其他特别的礼遇。但陈瓘一贯坚持以忠奸取亲疏,认为蔡卞心术不正,时常借病回避,除了必要的政事以外,从不与之多来往。陈瓘曾经说过:“皇帝让言官做其耳目,实不能以浅薄的见识来迷惑圣上的视听。”因而极力进言、揭露蔡卞、章惇、安惇、邢恕等奸臣之罪恶,令奸邪之人恨之入骨,然而对其人品却无不为之折服。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宋高宗对辅臣们说:“陈瓘当初为谏官,正直的议论,对国家大事多次陈言,现在看来都是对的。”感叹朝廷缺失了一位正直、勤恳的栋梁,再次肯定陈瓘对国家的忠诚,特赐谥号为“忠肃”。朝廷解释:“虑国忘家曰忠,刚德克成曰肃”。此后陈瓘被称为陈忠肃公。
为吏以廉。陈瓘一生清廉,不贪钱财。北宋时期,朝廷沿袭唐代的职分田制,按内、外官和服务性质的不同,授予在职官员80亩到180亩的职分田,以其租充作俸禄的一部分。陈瓘只取本份,不填私囊,其余充入国库。另一方面,陈瓘的“为吏以廉”还表现为不受高官厚禄的诱惑。宰相曾布曾派人私下告诉陈瓘,将授给他实权。陈瓘对儿子陈正汇说,我与宰相在朝中议事时常常意见不合,现在他这样做,是想用高官厚禄来做诱饵。我如果接受他的引荐,以后议事意见若有异同,于公于私都问心有愧。于是,陈瓘写了一封专门论述曾布过失的信,并在和曾布见面时当面交给他。曾布看后十分生气。争辩时,曾布态度非常傲慢,还大声责骂,陈瓘也站起来说,刚才我们谈论的是国家大事,谁是谁非自有公论,宰相不可失去对待士人的礼节。两天后,陈瓘被贬为泰州知府。
立身以学。陈瓘少年时就勤奋好学,有时为读书终日不离书斋,倦则就寝,行灯常随,即醒即兴。成年后为人谦和,端庄矜持,不苟言笑,平时不与人争名夺利。有斗余酒量,但每次饮酒不超过5杯,恐饮酒废事。著有《了斋集》《了斋易说》《尊尧集》等,其中《了斋易说》和《尊尧集》是在被贬期间写成的,《了斋易说》还被编进《钦定四库全书》的“经部”之中。此外,诸多著名奏章、诗词、祭文等选入《永乐大典》《四库全书》《南宋文录》《乐府雅词》《宋文纪事》等历史文献及历代各地方志中,体现了他通过立身以学而取得的深厚造诣,也决定了其身后的学术地位。
陈瓘对书法也颇有造诣,宋朝李纲《梁溪集》中评论其书法时曾说:“了翁书法,不循古人格辙,自有一种风味,观其书,可以知气节之劲也”。在书法理论及文学方面他也有相当的成就,著有《论六书》专著,可惜已佚。
“事亲以孝,事君以忠。为吏以廉,立身以学”,陈瓘的这16字格言到今天仍然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古人都能做到的事情,今天的我们,理应比古人做的更出色。(刘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