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沈阳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件 5人下水3人溺亡
7月12日,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树坨子村附近,5名少年一起下水野浴,2人安全上岸,3人溺水身亡。据悉,年龄在11至15岁之间。中午,5人一同到家附近的一个废弃采砂坑野浴,其中2人上岸后发现另外3人不见踪影,随后报警。救援人员赶到后,分别于14时40分、14时45分、15时01分将3人打捞上岸,经过120确认,3人均已身亡。据了解,这是今年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处理的第一起未成年人溺水身亡事件。
据统计,每年的6~8月是青少年溺水的高发季节。且溺水事件多发生在农村地区,以及无人看管的江河、湖泊、池塘等野外水域。与游泳池游泳条件基本固定不同,自然水域的情况变化多样。不同地方的不同情况对水性好的人也是致命的危险。比如,水中的暗流、浮沙、木桩等不利因素,都容易造成事故。大多数自然水域表面看似平静,实则水下情况复杂,危险重重;另一方面,这些水域并不像正规的游泳场配备有专门的营救人员,万一发生溺水或抽筋等突发意外,很难被人第一时间发现并实施救援。
目前正值夏天,对于孩子们的假期安全,除了学校和家长加强安全教育之外,也要引起社会的共同关注。我们也呼吁,如果市民遇到在池塘、水库玩水的孩子,应该马上进行劝阻。也许“局外人”一句善意的劝告,就能减少一次溺水事故,让孩子们远离了危险。而学校在安全教育的问题上更不能缺位,用行动代替说教是行之有效的办法。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增设游泳课,让学生掌握技能,才能有效地防止溺水。
事实上,游泳是一项必备生存技能。对此,4-8岁的孩子可以开始学习游泳。没有深水证不要去深水区冒险,切忌高估自己的游泳技能。开放水域管理方面,一定要配有醒目警示标识,提示游泳前做好热身运动,不要在水中做危险动作。此外,身体不适时不要去游泳,包括饥饿、饱食或者太困太累时都不要游泳。即便在游泳池游泳,未成年人也应有家长陪同。如果游泳中出现不适,一定要及时示意家长、救生员,尽早脱离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