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宝塔区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室《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将我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情形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情况的退役士兵。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三、申请程序
符合此次社保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申请所需相关材料交到原安置单位,原安置不存在的交上级主管部门,由原安置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整理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安置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的,本人直接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所需材料
(一)服役相关材料
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以上档案材料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二) 安置介绍信
安置介绍信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三)个人相关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
(四)相关缴费记录
养老、医疗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五)其他证明材料
困难人员认定材料(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南方大厦6楼(大礼堂公交站牌对面)
联系电话:0911—2128793
延安市宝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