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道德绑架”诋毁军人 也不要为这身军装一味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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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年以来,关于军人的新闻有很多,大多数都是让人高兴和振奋的,比如说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成立、挂牌等等。但是几则关于道德绑架式的军人让座新闻,却让大多数的军人高兴不起来。
让我们回顾一下这两个事情:
一则说的是某军校学员坐火车,因为人员较多几乎坐满了一整节车厢。学员们都是买票乘车的,一旁的一些没买到座位的人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风言风语地说军人为啥不给他们让座,军人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带队的干部可能受不了这种言语,就命令大家起来给没座位的所谓“人民”让座,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第二个事情是某大巴车上,一个身着军服的军人正乘车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一旁一位年纪轻轻的年轻人看到自己没座位,又道德绑架地要求军人给他让座,理由还是他是“人民”。不过这一次年轻人的小算盘没有得逞,一旁的一位大姐怒怼了他,让年轻人语无伦次,让人听后不禁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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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两则新闻网友的评论,几乎是一边倒地批评那些说风凉话企图用道德绑架达到自己坐座位目的的人,同时也为军人在面对这些类似事情时的无助和无奈感到一些悲情。事情情况却是如此,对于如此让人伤心的道德绑架,对于广大军人来说,有的时候的确是一个弱势群体。
他们的理由是这样的清新脱俗,是那样的无法拒绝,但是仔细想想似乎又什么都不是,是一种强词夺理。但是就是这种恶言,却让每一个身处其中的军人无可奈何,基本上除了逃离或者放弃之外,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
毕竟,这身军装穿在身上,受不起周围上那异样的眼光,受不起言语之中强加的道德砝码,受不起自己坚持之后网络上一些人的冷嘲热讽。如果那样的话,有点对不起自己的军装,尽管自己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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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一日起,军人非公外出,可以着军装了。穿着军装外出,又帅气又能彰显军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但是随着而来的,就是老问题: 让座之困局,道德绑架的窘境。
该怎么办呢?现在随着新的《内务条令》的颁发施行,有望得到改观。今后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军人们可以选择另一种方式处理,依法处理,依据的就是条令。如果还有人这么要求你让座或者别的,如果他不是条令规定的应该让座的人,你可以说No!理直气壮地说No!
让我们想来看看条令是如何说的:《内务条令》第八十八条规定:……乘坐交公共通工具时,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应当依法处理。
八十八条简单的几十个字,透漏的是两层信息:
一是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有让座的义务和责任的,毕竟我们是人民子弟兵,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不是说所有人都必须让座,也不是任何人说了我们都应该让座的,是有选择范围的。在范围之内的,不用说都会让;不在范围之内的,对不起没这个义务。
大家看好了,这个范围条令已经规定了:老人、幼童、孕妇以及伤病残人员,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老弱幼病残孕,这个范围和公交车上张贴的乘车规则相一致。换句话说就是只有这些人员,是全社会当然包括军人必须尊重和关爱的,给他们让座是军人的责任和义务,不需要任何的绑架和言语,军人都会自觉做到。如果你是年纪轻轻、身强力壮,请免开尊口为好。
第二层意思就是,因为军装和军人的身份,难免一些人会有巨婴思维,采取道德绑架。遇到这种情况,军人需要做的就是有礼有节依法依规处理。当别人提出无理要求,如果你不就范,对方可能就会进行无理取闹甚至言语刺激,这个时候军人不应该只是一味地忍让和退缩,可以据理力争。
条令是我们可以不让座的依据,如果对方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比如谩骂侮辱或者其他,可以报警,让法律和公安机关去处理这些事情,毕竟这种无理取闹、居心叵测的行为也算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被法律所不允许,是可以依法依规受到应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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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曾经看过一篇帖子,一位老兵就针对让座这个问题说过这样一段话:该让的,不用说都会主动让;不该让的,就是说再多也不让。
以前遇到这种情况,由于内敛的性格和长期的教育,军人们大多脸皮薄、爱护军人的荣誉,所以别人稍一刺激就选择了逃避和放弃,久而久之就留下了军人好欺负、好对付的印象。
其实军人此时更多的是一种无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没有人说过,没有法规写过,就算想反驳似乎也是底气不足。光有舆论的支持没有用,得有法律保底才行。
所以,为新条令点赞,是它告诉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为它点赞,是它告诉军人,大家还有说No的选项;给它点赞,是它鼓励我们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依规处理这些事情,而不是一位忍让;给它点赞,让今后我们穿着军装外出,可以卸下身上额外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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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不仅是一个开始,更不是一个结尾,希望今后再也不要产生看到那些关于“军人为啥优先”“军人为啥不给我让座”的事情。
岁月静好,只因有人负重前行。我们没有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但是却有幸来到一个和平的国家。
如果有些人觉得说的不好,请你到叙利亚、伊拉克转转再发表意见吧,看看如果你对那些持枪的匪徒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他们让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