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盲目模仿二十四孝中人物 被朱元璋怒打100棍
五千年历史,给后人留下了无比丰富的传统文化宝藏,历经千百年岁月洗礼,依然熠熠生辉。然而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认,传统文化中有一些内容,由于其时代局限性,深深地刻上了封建时代特有的烙印,免不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后人在学习传统文化时,应该擦亮眼睛区别对待,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才是正确的态度。
在漫长的封建时代,历代帝王都非常注重这两个字:忠、孝。事君以忠,事亲以孝,是封建时代得以维系数千年的基本道德伦理基础。孝顺长辈父母的孝子,得以和为国尽忠的忠臣等量齐观,“忠臣孝子”在哪个朝代都会被视为为人楷模,广受推崇尊敬。二十四孝,作为封建时代伦理道德基本构架之一,是古代孝文化中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已知的资料表明,二十四孝的说法最早出现于敦煌藏经洞的《故园鉴大师二十四孝押座文》。到了南宋时期,书画家赵孟坚又编成《赵子固二十四孝书画合璧》一书。元朝文人郭居敬搜集整理了历代流传的孝顺尊亲的人物事迹,编成《全相二十四孝诗选》,以诗画结合的方式,把虞舜以下至宋代的孝子故事编辑整理成册。这就是日后广为流传的“二十四孝”的由来。二十四孝的多个版本中,人物故事也各有差别,但长期以来,二十四孝一直被视为孝文化的代表之作之一,对民间后世影响巨大。
二十四孝中,戏彩娱亲、百里负米、怀橘遗亲、亲尝汤药、拾葚异器等一些充满人伦温情的温馨故事,千百年来不知感动了多少人,对于孝文化的传承发扬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古今时代背景和人文价值观的巨大差异,对二十四孝也应有鉴别地理性看待,取法其弘扬孝道的精髓,而不可盲目机械模仿。比如二十四孝中的卧冰求鲤、埋儿奉母、尝粪忧心等一些人物故事,未免剑走偏锋有失偏颇。
其实早在古代,就有人意识到这一点,对于二十四孝中的一些不合理之处进行了反对。元朝的法律《通制条格》就专门设立有“非理行孝”一节,把一些有悖于人伦常理的孝行称为“愚孝”,并命令予以禁止,认为“为孝奉侍自有常礼”,“愚民不知侍养常道,以致毁伤肢体或致性命”,反而增添父母忧愁,不足取法。
明朝创立后,一向以暴虐闻名的朱元璋,对某些有悖常理的“愚孝”行为也无法容忍。《皇明典故纪闻》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洪武年间,日照县农民江伯儿,因为母亲患病久治不愈,于是想到了模仿二十四孝中郭巨埋儿奉母。江伯儿“乃祷于神,”他向神灵祈祷许愿,如果他母亲病愈,他甘愿“杀子以祀”。结果他母亲康复后,他果真“兑现承诺”,干了一件荒唐残忍之事:“杀其三岁儿以祀神”。他万万没料到这件事会激怒了皇帝朱元璋。
开始以为这是野史不足信,后来在正史《明史》之《孝义传》中,居然也发现了这段记载。洪武二十七年九月,山东地方官把这件骇人听闻之事上奏朝廷,整件事情经过与《皇明典故纪闻》几乎完全一致。朱元璋接到奏报后,怒不可遏,“帝大怒曰:父子天伦,百姓无知,乃杀其子,灭绝伦理!”然后立即下令“遂捕伯儿,杖之百,谪海南”,把江伯儿捉拿归案,打了他一百棍,然后发配到当时的蛮荒之地海南。
为了防止日后再出现这类惨剧,朱元璋下令礼部,重新拟定修改朝廷对孝子孝行的奖励标准,他说,这些“愚孝”之举让子女丧生致死,“使父母无依,宗祀永绝,反为不孝之大”,礼部经过合议回奏,认为这类行为“违道伤生,莫此为甚。自今遇此,不在旌表之例”。不再把这类“愚孝”行为列入嘉奖之例。这类盲目模仿二十四孝的“愚孝”行为,之所以屡屡出现,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历代朝廷为了弘扬孝道,对于一些出众的孝行都会予以表彰奖励,“孝子顺孙,志行闻于乡闾者,州县申省闻奏,悉免科役,以加优赏”,孝行出众者会被予以免除赋税徭役、和物质奖励,故此导致有些人会故作惊人之举,以图谋利益。孝顺长辈亲人,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传统美德,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在学习二十四孝等古人孝道时,也应去粗存精,效法其真心诚意的精神,才是孝亲正道,而不能一味机械照搬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