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警察与赞美诗》:艺术使人向善 “本我”终不敌“超我”
欧·亨利的小说《警察与赞美诗》讲的是关于错位的故事:苏贝把布莱克韦尔岛上的监狱当作幸福的天堂;他想要被警察逮捕的动机收到了与其行为不相符的效果;最后,苏贝决意重新做人,本以为是个喜剧故事,却以苏贝被捕的悲剧结尾。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太多的意料之外,太多的事与愿违。
感慨之余,本文将从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三个角度解读《警察与赞美诗》。
摇摇欲坠的本我
本我是潜意识里欲望和各种生理需要的驱动力,遵循享乐原则以此来规避痛苦,是无序的、无意识的、非理性的。
苏贝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麦迪逊广场上的长凳是他的寓所。冬季即将到来,苏贝躺在长凳上辗转反侧。
对于过冬,苏贝奢望的不多,只想在布莱克韦尔岛上的监狱里食宿无忧地住上三个月。为了如愿以偿,苏贝着手安排起来。
他先是打算在一家豪华的饭店吃霸王餐,可破损的裤子和邋遢的鞋子出卖了他,饭店的领班将其拒之门外。苏贝把一块鹅卵石砸在了一家店铺的橱窗上,他纹丝不动等待警察到来,可是警察把不远处正跑着去搭车的人当成了嫌疑犯。在这位警官看来,做坏事的人是不会留在原地给警察抓捕的机会的。苏贝在一家大众化的餐馆饱餐了一顿,满以为侍者会叫来警察,却被两个侍者狠狠地摔在了地上。苏贝打算调戏一位楚楚动人的年轻女子,不料,该女子并不是需要警察保护的良家妇女,她的投怀送抱令苏贝倍感失望。在一条灯火通明、承载着红男绿女的街道上,苏贝想通过扰乱社会治安引起警察注意。但是,他的胡言乱语、哭天喊地得到了警察的维护与向路人的辩解。苏贝意欲偷走一位男子的雨伞,拐角上的警察因要搀扶一个金发女郎过马路而忽视了这一幕。
避开寒冷、饥饿是生理需要,属满足本我的范畴。苏贝违法的动机与行为是受本我驱动的大胆尝试。怎知尝试了六次,失败了六次。
这些尝试目的单一,那就是在监狱里越冬,躲开肆虐的北风、寒霜,感受温暖、饱腹。这是最基本的需求,由先天的本能所决定。
《孟子·告子上》里写道:“食色,性也。”说明温饱是人性的一种需要。饥寒交迫的苏贝需要的是食与宿。此时的他停留在满足本我的最基础阶段,仅以享乐为原则和出发点。
02视若无睹的自我
自我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以合理的方式满足本我要求的执行者;作为一种控制力,快乐原则让位于现实原则,调节自身及其所在环境之间的关系。
身为流浪汉,苏贝本可以接受慈善机构提供的救济,不用为食宿匮乏担忧。但是,从慈善家那里捞到好处,虽然不必付钱,却有诸多不便。例如,在慈善机构提供的床铺上睡觉,你不得不洗个澡;吃人家的面包,你的来历和隐私就会遭到泄露。这对于高傲的苏贝而言,不啻是精神上的屈辱。所以,苏贝宁可违反法律,也不愿接受慈善家的施舍。
从慈善组织那里感到的不便,是人格结构中的自我放弃享乐原则、遵循现实原则来满足本我要求,即得到食宿的前提是收起你的随心所欲:洗澡之后才能睡觉,知道你是谁之后才能享用面包。
苏贝对此持排斥态度,他的高傲里有自尊心发挥作用的成分,也有坚持本我我行我素的快乐原则,不愿向自我屈服的执拗。
昙花一现的超我
超我是与本我对立的、具有指导力的道德化的自我;遵循道德原则,讲求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社会规范,是理想化的目标。
在六次违法尝试未果之后,苏贝受恋家本能驱使,朝麦迪逊广场的一条长凳走去。
在一个灯火与喧嚣渐消的僻静角落,苏贝看到了一座古雅的教堂。从温馨的灯光轻轻摇曳的窗户里传来了悠扬的赞美诗。
眼前的肃穆和耳畔熟悉的乐音,似柔弱又极具力量的流水,瞬间击垮了苏贝内心外层那道如城墙般坚固的防守。
苏贝被感化了,他对于所陷入的深渊、堕落的生活、只求满足本我的卑劣的欲望及破碎的希望满是憎恶之感。同时,苏贝想要改头换面,重新做人,用实际行动征服已经占据身心多时的邪恶,做社会上的有用之才。
此时,人格结构最高层的超我取代了最底层的本我,它指导苏贝朝理想化的目标迈进,做恪守伦理道德和社会规范的自己、拥有正确价值观的完美的自己。然而,就在苏贝改过自新之际,警察逮捕了他。
苏贝的超我如稍纵即逝的昙花,败给了赤裸裸的现实。
苏贝被赞美诗感化并不是无稽之谈。艺术具有感染力,有着使人向善、内心变得柔软的功能。
在一篇名为“文学给我们的生活雪中送炭”的文章里,作者写到,一次在去欣赏一堂圣诞大型室内乐的路上,他因最近一连串的琐事而愤懑、烦躁。可是,当雄浑的赞美诗响起来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可见,艺术能够激发内心的良善,让我们的心态更为平和、从容。我想,之所以如此,在于艺术能够与我们的心灵产生共鸣,从而唤醒那个冰封在内心深处的有着良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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