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自己的责任 才能深刻感受《阳光普照》
「人生百态、人性幽微,犯罪成因有千百种。以本件而言,小儿子阿和出监后,3年来日夜颠倒的兼差工作,又算是一个剽悍的人,为什么会受朋友菜头的要胁,去民代服务处开枪、交毒品给黑道?情义?愧疚?我看不出其合理性在哪里,人活在这个社会不是这么无助的!」
以上疑问,是我在第56届金马奖颁奖典礼结束,特地跑去看最佳剧情长片《阳光普照》后,所产生的最大困惑。
朋友帮我解了惑!有朋友回应我说:「可能很多人不知如何处理,尤其智识/资讯不足」;桃园地方法院主任少年调查保护官王以凡则表示:「我想是亏欠感」、「那些小孩很重义气」、 「大儿子阿豪的过世,让爸爸阿文想法开始转变,我想他或许也后悔那时不该对赔偿案置之不理,这赔偿的事情衍生出后面的愧疚。」
以处理触法少年事务为本业的王以凡说的没错,阿和或许是因为亏欠感,才二度冒险帮忙出狱后的菜头。而这部电影所要谈的主题:「家庭的崩解与和解」其关键也在于砍人所应负的责任、以及阿和因为亏欠感而再度涉案,并引发阿文为救儿子而犯下罪行。
当我们谈「责任」,我们谈的是什么?
无论是砍人后所需面对的,还是「兄弟」基于义气或亏欠感而去犯罪,都涉及责任问题。而所谓的「责任」,指的是:一个人去做某事或表现某种行为的本分或义务。一般来说,承担应负的责任会带来奖励或好处,没有履行则会遭受某种惩罚或不利结果。
人活着,难免担负着各式各样的责任。按照美国公民教育中心出版、财团法人民间公民与法治教育基金会编译的《超级公民—责任》一书的说明,责任的来源可能包括:教养、承诺、指派、任命、职业、法律、习俗、公民原则、道德原则等。因而,在《阳光普照》中,我们看到了各种态样的责任,例如:
阿和因为被黑轮欺负,找上菜头一起持刀砍伤黑轮,自应负起法律上责任。于是,两人因此被关进了少年辅育院,并须对黑轮负起损害赔偿责任。
少年辅育院原是考虑到少年犯与成年犯的不同,为帮助误入歧途的儿少健全发展、顺利回归社会而设。但法务部始终没有尽到政府机关对少年矫正教育的责任,教育部也成为局外人;从电影中我们看到的辅育院与监狱没什么两样,而且据说目前实际上是八人一室,并不是电影中的五人一室。
再者,小玉的阿姨或许基于教养,或出于承诺,或秉于自己认知的道德原则,在小玉的父母双亡后,认养了小玉,却也因而误了自己的青春,不敢走入婚姻世界。
阿和进入辅育院后,他的妈妈琴姐才被告知年仅15岁的小玉怀了阿和的小孩。琴姐可能基于教养,或出于自己认知的习俗和道德原则,收留了离家出走的小玉,并安排她与阿和在辅育院内结婚。
黑轮的父亲邱先生依照法院的判决,要求阿文为阿和赔偿黑轮断掌所受的损害150万元,阿文却表示持刀砍伤人的是菜头,不是阿和,坚持一毛钱也不赔。当邱先生乘机进入教练车,被驾训班学员及阿文开车载到山里的墓地时,阿文竟不顾「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原则,将邱先生单独留在山上,害他费尽心力才回到家。
当盛怒的邱先生来到阿文任职的驾训班大闹,老板介入协调时,阿文表示仅愿意负起道义责任,赔偿20万元了事。问题是阿和、菜头共同持刀杀人,依法负有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而阿和砍人时是未成年人,阿文依法也必须负起法定代理人的连带赔偿责任,而不仅仅是道义责任而已。电影中法院仅判菜头跟他的奶奶要负责,不符法律规定。
阿和出狱后,阿文不知如何教养,无法与自己的儿子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竟把驾训班当成了家。老板提出了质疑:「你这样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吗?」说得好!
当老板看到阿文心情失落,要阿文休息一个月时,阿文误以为要他辞职;老板马上义正辞严地说:「这种话传出去,我在这个行业还能做吗?」的确!这不仅是一个承诺、职业伦理或道德原则,更是雇主该负起照顾劳工的法律上责任。
无论承担或逃避,都有逃不开的代价
由以上的说明可知,人生面对着各式各样的责任,有些是我们自愿承担,或该勇于承担的,有些则可能是别人、社会制度强加在我们身上的。我们必须好好思辨、随时检视,清楚分辨承担责任后有什么好处?得付出什么代价?
以这部电影为例,当阿和与辅育院同学一起在教室用餐,突然从广播中听到阿和即将出狱之际,一群人自动自发,齐唱〈花心〉的画面,多么感人肺腑,也让人见识到情义的美好!
至于阿文所说的「道义责任」,指的是:道德良心上所认为该做的事情;而人所受的教养千差万别,不同的社会环境也发展出相异的习俗、道德原则。因此,风俗或道德原则所生的「责任」,往往因人、因地而异,更会随着环境、时代的变迁,或法律制度的变更而改变。
例如,在早期的台湾社会,马路上发生「大撞小」事件(汽车撞机车、机车或自行车撞行人),纵使大车没有过失,很多人还是认为大车该负起道义责任,该赔偿「弱势者」因此所受的损害;但随着交通管理法令对「路权」的强调,现在审判实务上对于这类责任的认定,完全以「路权」归属来判断。而其他传统习俗上认为天经地义的事,如父债子还、子女对父母负有扶养义务等,也随着《民法》的修订,有了松动的例外情形。
话说回来,阿文本该赔偿黑轮,却仅愿意负道义责任,以致孑然一身的菜头奶奶,因为房子被拍卖而被送进安养中心。于是,出狱后的菜头愤慨不满,理所当然的认定阿和、阿文亏欠他,才接连强逼阿和去做违法之事。因而引发阿文为保护阿和所做的救赎行为,但阿文却因此必须担负刑责;纵使他的罪行始终没有被人发现,他躲得了自己良心谴责的煎熬?
负责任不是「做与不做」,而是先承认人是有限的
人生如果可以重来,我想阿文会愿意负起对黑轮的赔偿责任。而阿和基于愧疚感受迫去从事犯罪前,如果能够寻求社会支援系统(例如家人、警政、社福、司法等机构)的协助,或好好分辨、评估所面临的两难困境──基于愧疚感为菜头去从事犯罪,如果被查获而再度入监时,势必无法尽到对小孩的教养责任、愧对为人夫者对小玉所负的相互扶持义务──或许会做出比较妥适的取舍。
不只是阿和、阿文,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意识到:尽责任不是非黑即白的做或不做,而是必须承认人的有限性,可尝试寻找替代方案,找出第三路来走。不然的话,像阿豪这么品学兼优的好儿子、好学生,就有可能因为「24小时从不间断,明亮温暖,阳光普照」,承载了过多的责任,最后让自己走上了绝路。
总之,人间世没有绝对的公平,正如歌曲〈花心〉所描述的:「黑夜又白昼,人生悲欢有几何。」太阳让人们有白天与黑夜,就是要让人们都有该奋发之时,却也告诉我们必须适度的歇息。因而,无论是基于承诺或其他的责任来源,我们都必须善加思辨、妥适取舍;如此或许才能深刻感受阳光普照的明亮温暖,可以因而过着比较幸福快乐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