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环保执法与公安联动重拳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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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自2016年4月成立县公安局驻环保局工作联络室以来,县生态环境部门移送案件12起,公安部门裁定行政拘留13人,刑事拘留4人。这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嚣张气焰,极大地提高了生态环境执法的权威性,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生态环境违法的红线意识。生态环境与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动执法,做到了查处一起、拘留一起、打击一个、影响一片。
为提高办案效率,衡阳县通过建立生态环境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出联动建议,推进信息共享,会商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县环保、公安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开展联动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惩处力度。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公安部门的提前介入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力保障,取得了良好效果。该县在办理“周某华非法收购废机油案”等案件过程中,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公安部门予以全力配合,在证据收集、调查询问、适应法律敲定等工作中做到了无缝连接。在查办金溪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一案中,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经前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多次案情会商,案件进展顺利,目前已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4人。
为了充实环保案件的办案力量,县公安局在明确治安大队环食药中队为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办理的主要部门的基础上,个别案件指定由案发地辖区派出所指派专班办理,确保每宗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的案件都能及时得到办理。
【来源:衡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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