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男子为躲“黑影”摔倒公路上 爬起来发现公路上躺着一个人
2018年2月5号晚上,在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情,一名的男子在公路上蹊跷死亡,而就在离死者不远的地方,警方还发现另一个满脸鲜血的男人,受伤的男人叫王某,他告诉民警,他也不知道死者到底遭遇了什么,只记得自己隐约看到一个黑影,而他也正是为了躲避黑影,才摔倒受伤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2月5日晚上7点过,接到发生交通事故的报警,巴中市公安局的办案民警,火速赶到了经济开发区,现场已经围满了群众,先前赶到的急救医生已经确认,男子死亡,在场的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死者的妻子悲愤交加,更是当场晕倒。
这时办案民警发现一辆倒在路边的电瓶车旁边还站着一个满脸献血的男人,男子说,他当时隐隐约约看到路上有个黑影,他为了避开导致重心不稳,摔倒在路边,等他爬起来才发现路中间躺着一个男人,而至于这个男人为什么会躺在路上,他并不清楚。
事发路段刚好没有监控,电瓶车司机说他当时摔倒在地上后,有一辆长安面包车刚好经过,男子到底为何而死?男子看到的黑影究竟是什么?办案民警觉得此案迷雾重重。
因为天色已晚,办案民警先对现场的证据进行固定,并对男子的电动车进行了扣押,不久警方就找到了那辆经过现场的面包车司机陈某,陈某说他是在头天晚上6点多开车路过现场附近时,突然听懂的一声响,陈某停车犹豫了一下后,下车察看,看到一个男人躺在路边,正是受伤的王某,陈某说,他将王某扶起来后才看到路中间还躺着一个男人,经查死者叫袁某,58岁就是附近的人。看到丈夫惨死,死者妻子李某悲痛欲绝,她说丈夫是在晚上6点过,独自一人从农村老家回镇上的新家的,没想到在路途中竟然遭遇了不测。
警方经过侦查后做出结论,死者袁某是被钝性物体撞击左胸疼然后倒地,颅脑损伤合并心肺挫伤而死亡,也就是说袁某是死于交通事故。那么究竟是谁将袁某撞死了呢?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破。
通过调取附近的监控显示,在2月5号晚上18:37分,袁某并独自一人走路经过这里,为此,案侦民警专门找了一个与死者年龄相近,体型相似和步伐相当的人做了侦查实验,测量死者从监控处到案发地所需要的时间,也就是说袁某应该是在经过这个民用监控后,1分20秒左右被撞,警方对这个时间段经过这里的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发现袁某刚刚通过民用监控,就有一辆两轮车从后面行驶了过来,过了20多秒钟又有一辆两轮车从监控中经过,10多秒后第三辆两轮车经过此地,从这辆车的行驶速度推算,他到达现场和车祸发生的时间比较相符,而且在之后的两三分钟之内再也没有其他车辆从此处经过。民警又调取了离事故现场150多米远的派出所外的监控。这条路是条独路,没得任何分支,监控中也看到了那辆个面包车,而这辆面包车正是陈某所驾驶的长安车。
办案民警分析,那辆晚上18:18左右,经过监控的两轮车有重大嫌疑,仔细比对,民警发现该车正是王某所有,办案民警立即对王某的电瓶车进行仔细勘察,果然有了发现王某的电瓶车左前转向灯向内凹陷脱落,左侧转向灯内部可以看出支架断裂,系新鲜痕迹,在两轮车左前部位,有新鲜尘土擦拭痕迹。
在事发现场王某的电瓶车明明是右侧着地,为啥他的车左边会凹陷脱落呢?结合死者左侧肋骨系塌陷性骨折,死者下肢没有任何受伤的情况,根据判断,小车撞击性不大,办案民警认为王某是肇事者的嫌疑很大。可面对民警的再次询问,王某仍然坚称自己并不是肇事者而是受害者,他是为了躲避而摔倒在现场的。
于是巴中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了痕迹鉴定,结论为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左侧与死者身体接触碰撞可以成立。证实了死者袁某,受撞击的高度与电瓶车左前部位受损位置高度是完全吻合的,可是面对鉴定结果,王某仍然拒不认罪,民警仔细寻找证据,不放弃任何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在王某电瓶车前大灯位置提取到了死者疑是纤维状物证,办案民警立即将纤维送到公安部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在王某电瓶车裂缝处提取的一个纤维物与死者上衣的纤维物形态相吻合,也就是说王某电瓶车上遗留的纤维正是死者毛衣上的纤维。
事实证明,王某确实就是本案的肇事者,3月13号下午,警方再次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在铁的证据面前,王某终于认罪伏法,王某交代2月5号晚上6点五,当他驾驶电动车行驶到事发地时,突然看到一个黑影躲避不及,就撞了上去,警方认定,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死者袁某不承担任何责任。王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死者家人说,对于王某肇事以后逃避责任的行为,他们无法原谅。
2018年9月,王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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