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11岁女孩放学路上遇害 离家剩2分钟路程 嫌疑人疑有精神病
今年已经发生过多起精神病患者行凶伤人致人死亡的案件,更让人痛心的是,部分精神病患者还不会被接受惩罚。相关法律规定,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的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无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受法律约束,可能不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精神病患者行凶杀人,谁来为死去的人讨公道,他们就白死了吗?
9月1日,在云南昭通水富市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一名才11岁的小女孩被砍身亡,疑似是精神病患者作案。事发当天下午,女孩跟同学一起放学回家,跟同学分路后还有两分钟就到家了,突然冲出一名30多岁的持刀男子,对女孩疯狂施暴后逃离,女孩被砍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着手对嫌疑人的抓捕,并很快将嫌疑人抓获。女孩父亲郑先生称,嫌疑人是隔壁村的,姓宋,不知道对方全名,偶尔在马路上看到,知道他有精神病,没跟他交流过。他和宋某一家从未有过交集,他相信孩子也没有跟宋某发生过矛盾。女儿有一个同学是宋某同村的,女儿应该见过宋某,但肯定没有跟宋某说过话,他曾跟女儿说,看到宋某后离远一点。
嫌疑人疑似有精神疾病,但作案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暂时还不能确定。这起案件,警方还在审理当中。确定作案时是否发病,需要相关机构鉴定,不是说精神病犯罪就一定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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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精神病患者都有一段痛苦的过去,也是可怜人,然而他却伤害了无辜的人。一个才11岁的小女孩被折磨致死,对于家属来说是多么心痛。生活中处处有意外,逃过了瘟疫和各种灾害,小心过马路,不跟陌生人说话,却遇到一个精神病。精神病突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如果对精神病人没有完善的监管机制,这样的悲剧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