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公平原则在判断等同侵权中的应用
一、专利解释中的公平原则
解释权利要求时,既要防止将应当受到保护的技术方案排除出保护范围,同时也要防止将不应受到保护的技术方案划到保护范围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第2条将其归纳为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解释权利要求时,不仅要充分考虑专利对现有技术所做的贡献,合理界定专利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还要充分考虑权利要求的公示作用,兼顾社会公众的信赖利益,不能把不应纳入保护的内容解释到权利要求的范围当中。
下列情形属于不应纳入保护范围的内容:
(1)专利所要克服的技术缺陷的技术方案;
(2)整体上属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
二、公平原则在等同侵权判断中的应用
在等同侵权的判断中,公平原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雷天温斯顿电池技术有限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再审案号:(2018)最高法民申972号),涉案专利03126537.5号“结构改进之可反复充电太容量动力理电池”发明专利权利要求1记载:
1、一种结构改进之可反复充电大容量动力锂电池,包括:设有注液排气阀的壳体,由两块以上矩形片状锂离子电池正、负极片和隔膜交替叠摞构成的芯体,电解液,其特征在于:芯体的正、负极片的无涂层基板面端以相反方向布排,正、负极片无涂层基板面端分别由带束头极柱装订连接后其极柱指向相反,芯体封装在充满电解液壳体内,芯体两端的极柱分别从壳体的两端导出。
涉案专利说明书[0009]记载:“本发明结构改进之可反复充电大容量动力锂电池设计原理与上述公开的专利申请相同,其区别是:改变了极柱的导出方向,以满足不同领域、各种不同负载条件下使用要求。本发明适用于液态锂离子电池、半固态锂离子电池,亦适用于固态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本案被诉侵权产品“芯体的正、负极片的无涂层基板面端以相同方向布排,极柱指向相同,极柱从壳体的同一端导出”,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芯体的正、负极片的无涂层基板面端以相反方向布排,极柱指向相反,极柱分别从壳体的两端导出”的技术特征正好相反。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极柱同向导出与相反方向导出是否构成等同技术特征。
锂电池芯体结构示意图
锂电池芯体正负极片结构示意图
一审、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涉案专利说明书的记载,极柱导出方向的不同,对于锂电池应用领域及其负载条件存在差异。据此,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正、负极片的无涂层基板面端以相同方向布排,且其极柱指向相同,从壳体的同侧导出”不能达到与涉案发明专利“正、负极片的无涂层基板面端以相反方向布排,且其极柱指向相反,分别从壳体的两端导出”基本相同的效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该部分多处技术特征,与专利相应的技术特征,不构成等同特征,更不是相同特征。
再审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后,结合发明目的所能认识到的那些不能实现专利发明目的的技术特征,或者专利发明所要克服的技术缺陷的技术特征,不应认定为等同特征。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明确限定了“芯体的正、负极片的无涂层基板面端以相反方向布排,极柱指向相反,极柱分别从壳体的两端导出”。涉案专利说明书的记载表明,涉案专利相对于背景技术的主要区别是改变了极柱的导出方向,以满足不同领域、各种不同负载条件下的使用要求。
而且,根据涉案专利的第29942号无效决定,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理由之一即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具备“无涂层基板面端以相反方向布排、带束头极柱装订连接后其极柱指向相反”的技术特征,且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
被诉侵权产品“芯体的正、负极片的无涂层基板面端以相同方向布排,极柱指向相同,极柱从壳体的同一端导出”的技术特征为涉案专利所要克服的技术缺陷之一,在手段、功能和效果方面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芯体的正、负极片的无涂层基板面端以相反方向布排,极柱指向相反,极柱分别从壳体的两端导出”的技术特征差别较大,两者不构成等同特征。一、二审法院对此认定正确,雷天公司主张两者构成等同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
雷天公司还主张,无论极柱指向是相同还是相反,导电的功能是相同的,技术效果都是大功率输出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判断等同特征时,相关专利技术特征所实现的功能和效果应以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后对相应技术特征的理解为基准。凡是不能实现专利说明书所强调的功能和效果的技术特征,则不应认定为等同特征。涉案专利说明书明确强调了极柱指向相反所带来的功能和效果,在判断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相应特征是否属于等同特征时,应该以涉案专利说明书所强调的功能和效果作为判断依据。由于被诉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不能实现涉案专利说明书所强调的功能和效果,故不属于本案专利特征的等同特征。无论被诉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是否能够实现大功率输出的技术效果,对于等同特征的判断不会产生影响。因此,雷天公司该项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
下周二我们将介绍本领域技术人员认知水平对侵权认定的影响,到时见。
供稿:刘强
编辑:任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