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湖北选调生追加招录400人
经研究决定,2020年追加400名选调生专项招录计划,集中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追加的400名专项招录计划,全部用于面向2020届湖北省内高校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集中选调,分配到各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乡镇(街道)工作锻炼。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二批招录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
2020届湖北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湖北籍2020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生源地)的选调职位。
三、选调条件
应为2020届毕业生,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经过考察体检,已被确定为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一批招录(800名计划)的拟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
1. 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二批招录公告》。
2. 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各高校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此前报考过湖北省选调生第一批招录(800名计划)且通过所在高校资格初审的人员,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8日10:00至2020年10月12日17:00工作日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
(3)网上资格审核。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
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8日10:00至2020年10月13日17:00工作日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
(4)报送书面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书面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等途径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10月15日(以寄出时间为准)。其中,此前报考过湖北省选调生第一批招录(800名计划)且已报送书面报名材料的人员,如继续报考原报考市州职位的第二批招录(400名专项计划),可与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确认收到书面报名材料后,可不再重复报送。
书面报名材料包括:①《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④学生成绩单;⑤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1、A02职位的研究生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院校录取名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材料收取时间截止10月23日),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19日10:00至10月25日8: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 组织笔试
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时间半天。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选调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
4. 资格复审
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及时向相关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
5. 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