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外面租房子住 学校得知此事后 想让我签一份免责合同 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Q4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免责合同的问题。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现在在学校外面租房子住,学校得知此事后,想让我签一份免责合同(大概内容就是,我与我的家长同意此事,以后如果出了什么安全问题,学校概不承担责任),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A4:
你好,就你咨询的合同效力问题,需要按你的年龄以及签订合同时是否为你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分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种情况,如果你已经成年,即已年满十八岁且免责声明是出自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免责声明本身是合法有效的。而且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当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不过这里提醒一点,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合同中有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校方的原因造成的伤害,那么合同中的“学校不承担责任”之类的条款无效,校方仍应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况,如果你还未成年那么你应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你自己签订的此类免责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你的监护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否则当属无效。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9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在你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学校如果未尽教育管理责任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来源:CCTV今日说法
【来源: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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