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部署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近日,黑龙江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紧绷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这根弦,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通知明确,各单位要把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同时,紧密结合疫情防控总体部署,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场所疫情防控和人员管控等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一是开展自检自查。重点检查社区矫正对象的定位管理、日常报到、走访排查、外出审批、档案管理、学习教育、思想汇报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加强风险研判。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形势分析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强化信息化监管。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轨迹,确保不脱管、不失控;四是积极开展帮困扶助。对生活困难或者身有残疾、身患疾病等情况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帮助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使其安心接受社区矫正;五是严格执行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的审批程序。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和信息共享;要加强对舆情的关注和引导,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做好日常舆情风险排查和舆情监管工作;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社区矫正对象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和涉及社区矫正的负面网络舆情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及时逐级上报。
【来源:同江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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