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文人的良知?
关于此一问,如果深究起来,恐怕不只是如何评判文人良知这么简单,可能问题的严重性还要比这更大!以下我将针对此问题谈谈我个人的一些看法!
关于文人、文化以及良知的定义。
关于什么叫文人?大多数人的第一理解可能是:作家或者诗人!但以现在看来,这个理解可能过于狭窄了一些!在这里,请允许我私自给文人下一个定义:文人是指文化的生产或经营者,包括作家、学者、艺术家等等符合此定义的都可以算作文人。
既然文人与文化相关,那么还要涉及到文化的概念。关于文化的定义,实在是太多,至今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这里就暂且引用余秋雨老师的定义:文化是一种成为习惯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它的最终成果是集体人格。
关于良知的概念,目前同样也是标准不一且难以理解,不过好在大家虽然说不清楚它的定义,但是懂得评判!在这里,我也私自给它下一个定义:良知是指为人的基本是非道德观念和行为。
以上三个定义,可能存在不全面的问题,但主要是为了简单易懂,希望大家理解!
文人良知到底对社会有多重要?
总的来说,文人是文化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普通大众是文人作品的消费者,国家是文人作品的承载者。文人的良知影响着文人的作品,文人的作品影响着普通大众的价值观和国家的文化水平。
具体来说,首先,文化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习惯上称之为软实力,而一国软实力的生产和经营者正是文人。试想,如果一个国家的大部分文人在良知和名利两者之间,都选择去追逐后者而违背良知,那么这个国家的文化不也就垮掉了吗!
再试想,一个文人如果没有良知,那么他生产或经营的作品无论表面上多么漂亮,实际上也是无良产品。这样的产品,又将会残害多少人的心灵,少则是一个行业和地区,多则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如果影响力足够大,甚至将会是全人类社会!
一个优秀的文人是怎样的?
上世纪十年动荡,在迫于生存压力下,实在有太多文人,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这些我们都能理解,特殊时期嘛,毕竟文人也有生存的权利,我们不能要求人人都做老舍!
但是,在动荡结束后,又有几人反省过自己的行为,拷问过自己的良知?我看,文人之中寥寥无几!只有巴金先生,他选择了重新拾起文人的良知,深刻反省了自己过去的行为,并承认了错误。因此,我们才称其为“中国的良心”!
所以,我认为一个优秀的文人应该是:个人充满良知,作品充满关怀,他既要爱自己,也要爱众生!因为只有爱自己,他才会关照个人的尊严,关怀个体的情感;因为只有爱众生,他才会关爱民族的心灵,关注人类的命运。
一个优秀的文人,他不仅是国家优秀文化的代言人,同时也是民族精神创伤的抚慰者,人类迷失灵魂的指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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